致信胡錦濤 投訴賴賬不還的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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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訊】致尊敬的國家主席胡錦濤總書記的一封公開信:

有這樣的政府官員、人大代表、勞動模範賴賬不還的局長,社會怎能和諧;

在十六大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讓國民精神振奮,我在絕望之余重新懷著希望之心向您投訴:湖北省陽新縣交通局局長黃錫雄頂著人大代表、勞動模範的光環,卻做出對國家法律、政策、法規陽奉陰違、目無法紀賴賬不還的行為,致使我公司面臨倒閉、無法正常經營,我與公司員工都因此失去工作與生活的保障來源、因討債有家難回、生活與創業都陷入困境。

我是在你領導下的中國福州市的一位普通公民:杜華恩、現年50歲,我通過自己的雙手不懈的努力下,原本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公司與和睦的家,但是天有不測風雲,被我最信任的政府給坑害到公司面臨倒閉、無法正常經營,我與公司員工都因此失去工作與生活的保障、因討債有家難回、生活與創業都陷入艱難困境;

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政府、交通局不講誠信的招商、毀約後公然長期賴賬不肯還錢,時間已達八年之久還拒不歸還我們的投資款。陽新縣交通局目無法紀,視國家法律為草紙一張,如此之人當選政府的交通局長,專程給政府摸黑、有這樣製造社會不安定環境的局長,這社會能和諧嗎?我們多方上訪投訴一點用處都沒有,上訪全國人大到湖北省人大、法院等至今都無法拿回原本屬於自己的錢,這天理國法何在,自古道欠債還錢,可是共產黨領導下的陽新縣政府與交通局是如此目無法紀、長期欠債不還,寧願餓死我們也不肯還我們的錢;這是何道理,我要拿回屬於自己的錢、為何這樣難啊?我們要靠這點錢維持生活和創業,陽新縣政府與交通局騙取我們投資、不肯還錢;本人實在是毫無辦法可想,又不能坐以待斃,就此懇請尊敬的胡錦濤主席以法約束這些政府官員立即還我們的救命錢。

投 訴 人:杜華恩(原福州華業發展公司經理)電話:13290749243

被投訴人: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交通局

投訴請求:要求陽新縣政府和陽新縣交通局還錢

事實理由:

1、1999年5月18日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政府帶領交通局等部門到福州招商,我被陽新縣交通局的假真誠所感動與他簽訂了招商投資合同:將陽新縣交通局在建的城南客運站綜合大樓改建成一座三星級酒店,由我公司出資1500萬對該樓進行裝修、設備改造等;建成後擁有11800㎡、58間准標客房的三星級酒店)。

2、合同簽訂後、我方積極履行合同,並受陽新縣交通局的委託在2000年2月28日前我們完成了改建酒店的全部工程施工圖紙等事項;按合同約定由我們先期支付176萬元的圖紙設計費。

3、2000年3月9日我們依約到陽新縣交通局辦理約定的交接工作,可陽新縣交通局告知要終止招商合同,交通局已與南昌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墊款施工合同,拒絕履行招商時我們所簽訂的合同,同時拒絕歸還我公司按交通局委託約定先期所支付的圖紙設計費等投資款項176萬元及違約賠償責任。

4、02年2月7日黃石中級法院(2001)黃經初字第36號判決陽新縣交通局承擔圖紙設計費40.5萬元、合同違約金30萬元、兩項共計70.5萬元。

5、03年3月25日湖北高級法院(2002)鄂民二終字第150號判陽新縣交通局歸還圖紙設計費40.5萬元;

6、兩級法院均未按合同約定和國家法律為依據對本案公正判決,合同約定由我們先期支付176萬元的圖紙設計費是經陽新縣交通局認可的,最終法院判決陽新縣交通局歸還圖紙設計費40.5萬元;這不公正的判決就造成我們130萬的損失。但是就這麼一點救命錢陽新縣交通局還長期拖欠,至今不肯還錢。

7、陽新縣交通局作為政府行政部門理應維護政府形象、依法行政、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可是恰恰相反陽新縣交通局上門招商,招商後又拒絕履行合同義務、坑害我們單方撕毀合同,依仗著自己是政府行政部門惡意毀約又拒不還錢,以一副地痞無賴地嘴臉公然賴帳,致使我們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公司瀕臨倒閉,員工下崗失業生活艱難,為了討債身患多種疾病又無錢醫治,生活、再創業都急等著這筆錢救命;可陽新縣交通局仍然無動於衷甘當老賴不肯還錢,不知道陽新縣政府與交通局想幹嘛?我們多方上訪又無結果、實在很無助,陽新縣政府與交通局是政府機關,上級政府只將信訪信轉給下級政府或信訪部門、根本不起作用,無奈之下為了生存只好上書懇請尊敬的胡錦濤主席為民做主,要陽新縣政府與交通局立即還錢,在此我深深感謝胡錦濤主席的關心與幫助!

此致

敬禮

杜華恩

2007年03月3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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