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說說今年兩會代表部分議案提案和言論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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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據央視新聞報導,今年兩會議案提案大幅增加,多達上萬條。兩會代表和委員的整體表現歷來為人詬病,這條新聞無非想告訴人們:代表和委員們議政能力在提高。然而,議案提案多,未必說明履職能力就提高了。總得先看是些什麼樣的議案提案吧?如果泡沫多多,譬如充斥著「取消地大物博論」、「婦女節更名女人節」、「碩士博士學位服採用漢服」、「規範公務員著裝」之類無聊議案、雞毛蒜皮議案;如果提案議案讓人弄不懂究竟針對了什麼樣的現實,比如「保護滿族文化」;如果罔顧社會正義,主張「私有財產合不合法都要保護」、更有甚者,無視現代社會基本文明規範、無視公民憲法權利提出以言定罪、再興文字獄的所謂「懲治漢奸言論法」,等等,這類提案議案跟「能力提高」有何相干?把二者扯在一起,豈不是牛頭馬嘴之誤?

除了議案、提案,會場內外代表和委員們發言令人驚駭處也著實不少。某院士稱「全球變暖是炒作起來的,中國無須為此降低能源消耗」;有的代表大唱頌歌,卻說不出一句與代表身份相符的話;一些有著官員和人民代表雙重身份的人把蠻橫無理的官氣和倨傲態度帶到兩會,對掙扎求生的底層民眾毫無體恤,接受記者採訪時,說起採取走街串巷或臨時擺攤的艱辛謀生方式的民眾,霸氣十足而又充滿蔑視:「『走鬼』違法經營,影響行人通行,不該寬容。」這哪像人民血汗錢供養的公僕,活脫脫一封建霸道家長!關係顛倒至如此地步,倒也折射出了我國現實的政治格局;而極具侮辱性的「走鬼」一詞掛在高官嘴頭、見諸報端和網絡竟從未惹來官司上身,底層民眾何等處境何等忍耐,可見一斑。說起霸道,補充一個幾天前出自電視節目的例子。20日北京衛視午間談茶,據特約嘉賓介紹,茶中極品大紅袍全國僅三株茶樹,每年總共只能制得一斤把大紅袍。這時主持人冒出一句,大意是:領導發話,08年奧運會誰奪得中國第一枚金牌,這大紅袍就獎給誰。一聽,差點沒給噎住。好傢伙,天下寶物皆歸吾支配!氣魄之大,不輸帝王!這沒披露官階姓名的「領導」主宰一切的氣魄與那位官代表會議期間接受採訪時霸氣真可謂相得益彰。

議案、提案、發言,無聊的無須多費筆墨;對那種天知道是屁股決定腦袋還是思維懶惰萬事圖方便而炮製出來的「合不合法都要保護」之類,或者某些官員的習慣性霸氣也不想多說什麼。但對一關乎「反腐」和另一涉及文化保護的提案以及某代表一段發言,忍不住要說點什麼。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彭鎮秋提出「建立公務員信用公積金製度」。該提案以「反腐」名義提出,卻迴避導致我國公務員隊伍腐敗高發的根本原因——權力來源名實相悖,並非真正來自人民授予的權力又在事實上處於無制約、缺監督狀態。

提案這樣給「反腐」支招:每個國家公務員每月交納相當於工資40%的個人信用公積金,其中, 15%由個人支付,其餘的25%則由政府財政補貼。如果沒有違法違規,退休時,不僅連本帶息一次性全額返還,還由政府財政再補貼金額的50%作為對公務員的獎勵;如果發生職務犯罪,公積金全部沒收。

如此「反腐」,荒唐有三。第一,與其說是「反腐」,不如說是給特權已經太多的公務員又增新特權、使早就令民眾不堪重負的公務員消耗在財政支出中佔更大份額。不知道彭鎮秋代表寫提案時有沒有考慮過以下事實:包括在公務員隊伍中的各級官員掌控著國家權力,近年來,這個權力在不斷給公務員漲工資、增福利上發揮超常,直接造就了最具中國特色的職業選擇現象:想擠進公務員隊伍的人之多,大有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之勢。而按彭代表設想:公務員每月出小頭、國家財政支大頭的「信用公積金」,退休時連本帶息全額返還,國家財政再另給高額獎勵。這差不多等於要國家財政在公務員工資總額上大致再增加二分之一的支出。

彭代表說,這樣使「公務員就不願輕易犯錯」。然而慾壑難填,在權力並非民授且缺乏有效監督制衡的體制下,花再多少錢也未必換來公務員的廉潔自律,必然的結果卻一定是更多的人為擠進公務員隊伍而使出十八般武藝——惡鬥將更有得看!第二,在缺乏透明度的權力運作體系下,在刻意排斥了全社會對公權力的監督、媒體被牢牢綁縛著手腳的情況下,公務員職務犯罪暴露幾率非常低。彭鎮秋的議案壓根沒觸及這一要害,可預期的前景必將是給公務員增加了更多收入,卻起不到遏制職務犯罪的作用。第三,公務員一旦發生職務犯罪就沒收公積金——這種懲罰形同兒戲。掌握著公權力的公務員經濟犯罪額度越來越高,上百萬都已是尋常事了。真被逮住,沒收公積金,簡直罰不抵罪,何況逮住幾率還很低。於是,彭委員設想的「信用公積金製度」便像極了一些大學發明的「風險基金」:在工資分配上,學校各級官員每月工資中比其他人多一筆「風險基金」。理由呢?官員工作有風險,多這筆錢,如果工作失誤造成損失,年終扣除風險基金以示懲罰。這些年大學大上快上,工程遍地開花。一個工程弄出問題,損失動輒數十萬、數百萬。這「風險基金」的制度創新可真不賴,事情不出或不被發現,白白多一筆收入,出了事,只要沒弄到刑責在身的地步,只不過少拿一筆原本就不屬分內的錢罷了。

「反腐」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重大問題。但該「反腐」提案竟荒唐得令人錯愕。而人大代表楊楓保護滿族文化的提案則令人困惑。

近十幾年最突出的文化現象是什麼?是歌頌滿清皇帝的影視節目走紅,十個滿清皇帝連同祖先一一發掘出來,製作成一席又一席滿清文化大餐。而十皇帝中順、康、雍、乾外加垂簾聽政的西太后慈禧,更是從嬰兒到老年,從爹媽后妃阿哥格格乃至家奴,從三宮六院到外面拈花惹草留一夜情 ……每一年齡段、每一次風流韻事、或者一些包衣奴才發跡史,都可以翻來覆去給弄出個幾十集長劇——相比之下,倒是那位想通過改革使國家融入世界潮流的光緒有些受冷落。十數年來,文化禁令雖然時時下,可對滿清朝情有獨鍾,給這類圖書、劇目簡直就像開通了綠色通道。這麼得天獨厚的創作環境,經影視界一批大腕編劇、導演不懈努力,外加一批文人學士妙筆生花、熱情宣揚,滿清時期深入人心,大有成為效仿榜樣之勢,它的影響從若干方面進入了許多人的潛意識,就連設計出來贈送各國政要的唐裝,都一不留神就全給製成了清服。

今年一開年,上邊有令:電視台黃金時段的節目必須體現主旋律。什麼是主旋律?擰開電視不就知道了?如果有什麼人隔離於現實之外而整天沉溺於電視,聽著耳邊反覆響起滿清時期標誌性的應答語和身份稱謂,如「喳」、「主子」、「奴才」之類,映入眼簾的是紅頂官帽和前胸後背貼著大方塊的朝服,還有辮子、瓜皮帽什麼的,沒準兒會以為夢迴大清朝了。不光劇作,今年有電視台還專門對滿清時期王府建築、衣飾、飲食、墓葬等等作系列介紹。這樣的熱度下,楊楓代表對「滿族的歷史文化失傳」的擔憂,我看過慮了。一來對這一段的「研究」,在我國史學界堪稱顯學;二來承蒙熱門影視加油添醋反覆展示,至少,人們對清王朝發跡以來的幾百年差不多爛熟於心了。誠然,滿清王朝不等於滿族文化,但在通過影視強勢表現滿清王朝時,敢說就沒有傳佈滿族的文化習俗?其實,要說歷史文化失傳,不單滿族有失傳之虞。半個多世紀以來,整個國家的歷史特別是近現代歷史,史實上錯亂得一塌糊塗,傳統、風俗中良善因子丟失得所剩無幾。真要看重歷史文化保存,還是動動腦筋就共同面臨的問題出點主意:怎樣拯救歷史真相,拯救良善風俗——無論它們屬於構成中華民族的五十六個民族的哪個民族!

提案不多談了。

每年兩會,都有人把這當頌歌盛會。即使近年對這種行徑的批評越來越多,可不少人還是弄不明白自己花著納稅人許多血汗錢專程到此幹嗎來了,瞎捧海吹,積習難改。今年也不例外。發言唱山歌、唱豫劇的,提都懶得提了。但審議兩高工作報告時,安徽代表程聚生的發言事關對司法現狀的判斷,不能當沒聽見。程代表大談兩高報告「鼓舞人心」,說是「真實地報告如何保證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作順應時代的發展,維護司法公正,提高法律的公信度」,末了,憋足勁拍馬屁:「我覺得是太平盛世,就像最近電視上演的《貞觀之治》」。然而,是不是保證了司法公正?司法是不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了當事人合法權益?是不是提高了法律的公信力?——這可由不得程委員瞎扯。人們心照不宣的是,我國司法,一不獨立,高度受控於各級黨政權力;二不免俗,加入權力腐敗的狂歡而沆瀣一氣。受控和腐敗兩大病症導致我國司法嚴重不公。遠的不說,舉兩個最近的、也廣為人知的案子,即王天成訴周葉中案和崔英傑案。

王天成訴周葉中剽竊案,是整個知識界都在關注的案子。根據已經披露的材料,周葉中的剽竊事實乃任何說辭都無法開脫,這在學界有廣泛共識;事發時,又正值我國高校剽竊現象已成眾矢之的,海內外廣受批評,無論真下決心還是應付海內外批評,反正,教育主管部門和許多大學及研究機構都信誓旦旦表示要整頓學風,還學界一片清朗天空。雖說這個案子中剽竊者與被剽竊者身份背景截然不同,而「法律面前的平等」在我國又常常只是一句空話,不同的身份背景而不是事實對案子的判決結果有很大影響。但該案一是發生在聲稱要嚴謹學風之時,二是原被告雙方著作的文字對照早就通過一些學術期刊就此發表的文章、特別是通過網絡傳播開了。

可以說,這是我國披露出來的剽竊案中傳播最廣、最為人關注的案子。無論什麼人再怎麼想袒護周葉中,法院也不至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吧?然而,這確實是「一塊神奇的土地」,什麼樣的事都可能發生。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和北京市高級法院先後於 2006年8月和12月下達的兩審判決使證據確鑿的剽竊者全身而退了。兩級法院為使抄襲量驚人的被告脫困,一舉創造出數種足以從根本上顛覆學術規範、足以讓世界學術界瞠目結舌的託詞。如,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對客觀知識的介紹」即使表達形式相同也不構成侵權,等等。連這些說法也開脫不了的,最後還創造出「文字比例」說,稱與原告相同的文字佔作品比例不高,不構成剽竊。

崔英傑案尚未審結。23歲的崔英傑在應該上學讀書的年齡參了軍,為國效命三年。但城鄉二元體制使這個優秀戰士退伍後不能象城市兵那樣得到工作安置而是被拋回農村;進城找工作遭遇欠薪;為自救靠工餘時間當小販遭遇「公力搶劫」(這借用了蕭瀚幾年前談孫志剛案時創造的術語),衝突中傷人致死。

記得關於「私產入憲」的爭論中,有人反對提「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裡無意從法理上討論這個問題,只想挑明一個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實:先富起來的人群中相當部分人的財產帶著原罪,其中那些利用手中公權攫取公共財富的、那些在權力卵翼下靠壟斷坑民而暴富的,特別是通過把政府機構利益主體化加黑社會化而大搞權力尋租、設租獲取不義之財的,這些人的所謂私產罪孽深重,怎麼當得起「神聖不可侵犯」?但所有靠誠實勞動掙錢的人 ——當然也包括那些高付出低收入的打工者和飽嘗人世艱辛的小販們——,不管他們擁有的財產是多是少,哪怕一輛破自行車或破三輪、一筐蔬果、一個擦鞋箱,作為私產,都貨真價實地具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性質。

可現實是,攜帶著原罪的私產,無論官界學界商界,都有足夠多的代表,能發出足夠大的聲音。有身據高位者大扣帽子:「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績」;集官員身份和「民意代表」身份於一體的人可以在人大會議上以「公佈官員財產侵犯官員隱私」阻撓陽光法出台。這種人所代表的群體雖小但能量大得驚人。今年兩會又落幕了,《物權法》倒是出來了,但陽光法任隨千呼萬喚還是難出台。沒有陽光法的配合,《物權法》本身難以避免的缺憾和漏洞被放大、脹大將是難逃的宿命。這是題外話了。

回到崔英傑案。不管崔英傑無照擺攤對與不對,也不管前來掃蕩無照攤點的城管是否著裝、該機構的法律地位是否可信,一來二話不說、不出示任何手續便把崔英傑的香腸和三輪車奪了就走,這與當街搶劫何異?何況槍走的不僅是崔英傑來路正當的財產,還有他賴以謀生的工具,即便過去攔路搶劫的山大王也不致於這樣斷人生路。而這種事,幾乎全國所有城市、不論大小,到處發生,到處引發尖銳衝突,死傷並非個別。崔英傑遭遇抽風式「執法」的突襲,不僅面臨香腸、烤爐等物被沒收,連剛借錢買的新三輪車也被拖走,跪地苦苦哀求達 12分鐘無果,衝突中傷人致死。整個事件不過是病態控制欲跟一個龐大社會群體謀生需求的矛盾演繹出來的眾多類似事件之一。

崔英傑案的起因、發生過程都觸及到社會最敏感的神經,一發生,便引起了全社會最熱切的關注。作為案件,即使撇開釀成禍端的背後根由而孤立地就事論事追究崔英傑的刑責,最起碼應該尊重事實。但 2006年12月開庭時,檢方配合北京市府封死者為「烈士」的荒唐之舉,一心置崔英傑於死地。為此不顧公然篡改事實,在不提供任何新證據的情況下把公安機關偵結後得出的「故意傷人致死」結論刻意改成「故意殺人」,並在起訴書中把一個即使連遭不公仍然對靠自己勞動改變境況充滿信心的青年描繪成罪大惡極的兇徒。

兩個處在眾目睽睽之下的案子尚且如此,未能曝光的類似案子,會是什麼樣的狀況,就更難說了。而且很具諷刺意味的是,審理王天成訴周葉中剽竊案的兩級法院以及崔英傑案的檢控單位就處在「兩高」眼皮底下。程聚生作為人大代表如果關注民瘼、關心司法公正,不應該對兩個影響甚廣的案子及相關法院和檢察院的表現毫無所知。名曰審議,卻專揀好聽的說,對司法現狀不作調查、甚至充耳不聞就妄下結論,說什麼「維護了司法公正」、「提高了法律的公信力」——如果說這是嚴重瀆職,程代表是沒理由叫屈的。

耗資巨大的兩會,昏提昏議和惡議的、顛倒關係的或壓根兒弄不清代表誰來發出聲音的不少。其議案提案和發言的唯一價值,恐怕就在於將提出者的素質和精神狀態暴露無遺,進而再次把代表產生路徑這一嚴肅而迫切的憲法問題推到全社會面前。

誠然,也有不少提案和發言觸及了尖銳的現實問題,像保障公民謀生權利,建立刑事案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反就業歧視法、政府信息公開法等等。但即使有意義的提案議案中,真中要害的,如:理順政府與人民關係的、管束權力的,在上萬議案提案中就沒見披露出一條。也許不是沒有,而是被紀律壓了、被媒體吞了。果真這樣,是有些委屈這部分代表和委員,但這不能成為迴避代表產生路徑的理由。何況,對人民來說,就算撞大運撞上有責任心有能力的高素質代表和委員,也絲毫不能改變選舉權虛置的現實;對這部分代表來說,則擺脫不了代表性和權力來源不明的尷尬。

最後,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不能不提。據全國政協委員張賢亮說,全國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數超過兩百萬,但近年揭露的貪官沒有一個是經由人大或政協委員質疑而暴露的(見3月15日南方週末)。這個事實說明人大和政協在履行其法定的監督職能上,充其量是聊勝於無罷了。

──原載《民主中國》

2007-3-28(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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