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企業可互換國防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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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7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17日報導)日本經濟新聞今天說,美日兩國政府將針對國防技術的共同研發,引進兩國民間企業可互換技術情報制度。

該報指出,美日已於五月初在華府的國防外交部長級諮商「二加二會談」中,就兩國民間企業促進技術移轉達成協議,六月可正式交換文件。

美日於一九九九年開始共同技術研發有關飛彈防禦系統的技術,兩國的國防技術研發目前都是雙方政府針對個案簽訂備忘錄,基本上情報只能在政府之間交換。

報道指出,兩國民間企業今後首先可相互享有及移轉的共同開發國防技術,將先鎖定正在開發中的四種飛彈防禦系統有關技術及兩種共同研究的技術,未來再逐漸擴大範圍。

前四種技術是:一,海基型「標準三型(SM3)飛彈」彈頭部份;二,破壞彈道飛彈彈頭的「動力彈頭」;三,第二段火箭引擎;四,識別追蹤目標的紅外線追蹤器。後兩種技術是:一,新型雷達系統;二,神盾艦的戰鬥指揮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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