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某地新行業 過橋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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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6月23日報導)廣州珠海城郊村民在一條小河上搭起小橋,向路人收取過橋費,令村民紛紛仿效,令小橋增至5條。

負責收費的阿老婦表示,她是當地村民,兩年前,她的家人花2000元買來木板、浮桶等物,請人修了一座小浮橋,夜間在橋兩頭開燈照明,方便行人出入。在橋通行後,自己就專門守在橋頭收費,一直到深夜。

廣州日報報道,不過讓阿婆感覺不爽的是,原來只有她一家建有小橋,「但看到生意不錯,村民竟然紛紛仿效,一年多時間又冒出了四架類似吊橋」。記者隨後沿河道走了一趟,在這條河涌中不足百米的河段上,果真有5座私橋,幾乎平均不足20米就有一座簡陋的木橋,同樣橋頭端坐的「收費員」基本上都是上了年紀的老伯阿婆。

因為工業區裏工廠眾多,聚集數千外來工,近年不少外來工紛紛到河涌對岸村莊裏租房居住,但這不到10米寬的河涌擋住工人的去路,因為原來沒有橋梁,住在村子里的工人上下班途中須繞遠道。自從架起私橋後,不少工人為了圖方便,只得選擇交費過橋,每一人次收費5角。阿婆介紹,現在每天差不多可收20元錢左右,但原先僅有她家一座橋的時候,生意好得多。每月下來有數百元的收入,除去維護費用,算是自己管理小橋的薪金。

每次過橋收費5角人民幣,有橋主更設月「月票」制度,每月繳交15元人民幣,過橋次數不限。

廣東萊特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孫成表示,盡管村民私自架橋收費不合法,但合乎情理,因為公共資源的缺失,村民自費建橋滿足了部分人的需求,他們當然有理由收回成本。然而因為橋梁是私設的,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就很難認定責任。為消除安全隱患,同時滿足過往行人的需求,有關部門理應履行職責,建座牢固的橋梁,彌補公共資源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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