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成論壇 」詳解參院移民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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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6日訊】(大紀元紐約訊)4日﹐紐約市青年和社區發展局與中美文化藝術促進會﹐在聯成公所舉辦「聯成論壇」﹐聯成公所主席于金山是本次論壇的主講人﹐他向社區民眾詳細講解了新移民法案的規定及注意事項。

新移民法是1986年以來最完整的移民改革法修正案﹐參院已于上週五休會﹐休會後繼續討論。移民法的大修訂有很多次包括1952年的移民上限﹐1965修改種族歧視的配額制﹐分為親屬及職業移民﹐1986年移民特赦﹐1996年僱主懲罰﹐有關華人的還有1993年的中國學生保護法等。主要內容包括非法移民合法化﹐客工計劃﹐合法移民記點制﹐邊境保安﹐加重僱主懲罰等重點。

●立法所需時間及非法移民合法化

于金山表示立法需要的時間很長﹐ 先要參院通過現有的版本﹐眾院也會有眾多的移民法修正案。兩院就不同的版本進行協商﹐同意妥協後﹐再交兩院通過﹐交由總統認可後﹐由總統簽名才算成案。在法案由總統簽字後六個月﹐國土安全部擬定執行細則﹐規定申請的步驟﹐開始登記有意申請合法化的非法移民﹐收集指紋﹐及審核背景。根據方案﹐凡是於2007 年1月1日之前已在美國的非法移民都可以申請。有意申請的話現在就要開始準備。

在總統簽署18個月後和部份邊境防範措施完成後﹐非法移民即可以開始取得Z簽証﹐在美國重見天日。申請Z簽証﹐要交大約1000元的非法入境罰款﹐1500元的手續費﹐及500元的各州費用﹐同時要證明申請人努力在學英文及背景沒有完全問題和無犯罪記錄。Z簽証的效期四年﹐每四年交1500元辦理延期﹐可以無限期延長。在第二次辦理延期的時候﹐申請人要通過於入籍相同的英文及美國常識測試。

●Z簽証與Y簽証

Z簽証在美國內辦理即可﹐除非申請人要調整為綠卡﹐則必須出境一次(事先入境許可在非移民簽証時再詳細解釋)﹐只有戶長需要出境一次。2007年1月1日之前已在美國非法移民配偶能拿到Z-2簽証﹐未成年子女Z-3簽証﹐需要500元非法入境罰金及大約1500元申請費。

Y簽証是給在國外有意到美國工作之勞工簽証﹐與Z簽証不同﹐每年配額20萬(上下數額變動很大)﹐可以作兩次延期﹐但在每一次延期之前﹐要出境一年。Y簽証不可能改變為美國永久居留﹐工作六年後必須回國﹐可以在國外以計點制申請美國的永久居民。

法律生效後的非法入境者的處理方式﹕
1﹐ 加強僱主懲罰﹐法案生效18個月後﹐所有僱主在聘任員工時﹐都必須與國土安全部的僱員電子查驗系統對照﹐新系統會有照片﹐可以避免盜用其他的合法工作證件。明知故犯的僱主初犯罰款5000元﹐累犯可以每人高達7萬5000元﹐或六個月牢獄之災。現行的僱主懲罰款最高1萬元(1996年的僱主懲罰法案)。
2﹐ 加強遞解出境。除了遞解出境﹐屢次偷渡者可以最高判處20 年有期徒刑﹐所有協助偷渡者都面對刑事處罰。但是人道救助者不在處罰範圍內。改革方案對親屬移民有限制﹐對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變化﹐ 但是對公民之父母親採取配額移民﹐每年四萬名﹐現行法律則沒有限制。在法案實施後﹐公民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和永久居民的成年子女﹐必須依照計點制來申請。

●移民計點制

關於移民計點制﹐于金山主席介紹到﹐仿傚加拿大﹐澳洲﹐英國的移民制度﹐並非所有移民都根據計點而取得移民資格﹐例如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仍保持親屬移民的方式。計點根據四點﹕市場需要﹐教育背景﹐英文程度及親屬關係四大類﹐滿分100。

●移民沒有捷徑

于金山最後特別提醒大家﹐參院的法案到目前9月為止﹐僅為方案而已﹐最後法案如何﹐誰也無法預測﹐但是至少這個方案是討論的走向。不過為自己的申請作準備卻是每個人都能做的﹐收集有關入境的資料﹐證明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已經入境﹐被捕記錄﹐白卡﹐登機証﹐納稅卡﹐駕車証﹐ 交通罰款等等﹐次要資料﹐租約﹐公司成立證明﹐與朋友打官司等。最重要的是處變不驚﹐不能作奸犯科﹐或者道聽途說﹐走捷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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