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忠歡:楊佳母親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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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日訊】楊佳母親在楊佳臨刑前能見其一面,這是一種「特權」?

中國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公安機關拘捕,在判決生效前,其家屬是不能見到他(她)的;而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罪犯,即時到執行死刑,家屬也不能見其一面,也就是說從其被公安機關拘捕起就與家屬永別了。這方面,我不僅親歷過,且還見證過。1984年,我因殺單位領導而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與楊佳一樣,判決前被關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判決後即被送到上海市提籃橋監獄一號監死刑監房羈押,等待高院裁決。執行死刑時,有時是單個被拉出去槍斃,有時是一批被拉出去槍斃;有的還被拉出去示眾「公判」後再拉到刑場槍斃;我那批共十五人,都照了像,結果留下了我一人,其他十四人都被拉出去示眾「公判」後隨即被拉到刑場槍斃。我在這關押死刑犯的一號監待了有一年五個月,見過數百名死刑犯被關進來拉出去,從未見過有哪個死刑犯能被家屬接見;我是在死刑立即執行被改判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家屬才能來接見我。

所以對楊佳母親在楊佳臨刑前能見其一面,我很是詫異,或是中國的司法制度有了改進?或是楊佳母親有「特權」?

上海市民俞忠歡
200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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