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12月30日報導)一名國泰空姐因為在機艙偷取100多件物品,在荃灣裁判法院判處210小時社會服務令。
情案指,43歲的被告在一班由奧克蘭到港的航機上,偷取了100多件物品,包括紅酒、食品及日用品等,被同事發現報警。
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由於她初犯,亦非有預謀犯案,故判處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