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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松绑!偷跑台商可能只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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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罗添斌/台北报导〕陈水扁总统有意在卸任前将多项“可操之在我”限制部分予以放宽,陆委会高层官员昨晚证实,在不需修法情况下,对于“许可类”项目台商违规到中国投资的罚则倾向从宽解释,每案拟以最低罚锾五万元处理;至于禁止类台商,也正在寻找可以解套的方法,希望让赴中国投资的台商能安心。

中方投资台湾不动产 不须说明资金来源

此外,开放中国居民到台湾投资不动产项目,原则将不再要求中国居民提出资金来源证明,并且考虑开放包括休闲旅游设施等的投资,开放国银给予最高五成融资条件;为投资不动产来台的中国居民,考虑给予一次最长可停留九十天,以吸引更多中国资金到台湾投资商办不动产。

另在小三通是否再放宽部分,高层说,其实现在的小三通比起原先规划的已经开放得多,已可称得上是中三通了,未来研拟金马的旅行社可以直接承揽小三通业务;而金融业界关切的开放国银透过第三地子行参股中国银行及建立三方监理机制一事,高层说目前已到最后程序。

陆委会透露,在不修改两岸条例情况下,政府目前规划放宽台商罚则。也就是针对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擅自前往中国投资的台商,根据两岸条例得处以新台币五万元以上,两千五百万元以下的罚锾,还得以连续处罚。以联电转投资的和舰科技来说,就曾遭到经济部开出五百万元的罚单。

为了吸引台商返台投资,陆委会倾向从轻解释罚则,将罚则降至最低,高层说:“毕竟几万块钱的罚单,多数台商都缴得起,也比较愿意缴”。

府:做好资金回流措施 鼓励投资台湾

〔记者邱燕玲/台北报导〕陈水扁总统拟在五二○卸任前调整两岸政策,总统府高层昨指出,现在能做的就不必拖,没有设定选前或选后做,政府施政就事论事,没有选举考量;府方强调,中国最近面临台商资金外流情形,台湾政府希望做好台商资金回流措施,鼓励台商资金回流,投资台湾。

在海基会董事长洪奇昌陪同下,陈总统2月15日约见多位中国大陆台商会长,台商在会中提及资金、土地、法令限制、特赦台商,以及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等问题。

府方高层指出,包括放宽小三通的范围与资格、特赦过去赴中国投资未登记的台商等,这些比较不涉及修法与谈判,至于台商资金回流面临的税负问题,需透过修法才能完成;而政府决定政策时,会考量台商的建议。

高层说明,特赦并非就地合法,只是政府施政除除弊外,更应要有兴利措施,毕竟台商资金不是违法吸金,他们在中国赚钱后想要回台湾投资,政府应积极鼓励;同时,资金回流的机制也不限于台商,外商也适用,对台湾、台商或政府税收而言,是三赢的策略。

府方高层指出,两岸经贸政策是朝开放方向推动,在陈总统宣示“有效开放、积极管理”原则下,只要能做好管理工作,且不涉及两岸谈判或修法,都列入优先研拟和推动的项目。

政院将释出土地鼓励建厂 并改革税制

〔记者黄忠荣/台北报导〕行政院昨晚召开党政协调会报,会中讨论鼓励台商回流机制,政策确定政府将释出土地鼓励台商回台建厂,并将进行税制改革以增强台商回流的吸引力。

此外,现行法律规定自由贸易港区必须雇用五%的原住民,但经许多厂商反映确有困难,党政协调会报经讨论后政策同意修法放宽,如果自由贸易港区的厂商能证明雇用五%的原住民确有困难,将予以免罚,但还需立院配合修法。

据与会者转述,财政部在报告中指出,现阶段正检讨改革整体所得税制,配合“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租税减免措施在2009年底到期,全面检讨取消各项租税减免、调整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及未分配盈余加征百分之十营利事业所得税制等相关规定,朝降低税负方向发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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