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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林管處:民眾撿拾漂流木 小心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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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二十四日電)台灣已經進入河川汛期及颱風季節,林務局嘉義林管處今天表示,每逢颱風豪雨過後,暴漲的溪水將山區枯木、倒木帶至下游,形成漂流木,請民眾在政府尚未公告前,切莫任意撿拾,以免觸法。

嘉義林管處指出,根據中央氣象局的颱風動態,今年第六號颱風「風神」雖然已經減弱,直接侵襲台灣的機率降低,但南部地區仍有機會帶來大雨,依過去的經驗,颱風肆虐期間或大雨過後,山洪會將枯木或倒木帶進河道、漂向大海,形成漂流木,請民眾勿任意撿拾。

林管處表示,根據森林法第十五條,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一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因此在政府尚未公告清理註記前,民眾若任意撿拾,都將觸法。

不過,民眾在「自由撿拾」時,又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的木材為原則;如果發現漂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或屬於針葉樹一級木、闊葉樹一級木(如紅檜、扁柏、肖楠、櫸木、牛樟等),足以認定為國有漏未註記的大徑木者,還是不可以撿拾。

林管處指出,民眾若在颱風、豪雨過後,未依上述規定而任意撿拾漂流木,可能觸犯刑法「竊盜」或「侵佔漂流物」等罪責,因此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一定要多加注意各相關單位的公告,千萬別任意自行撿拾,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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