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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林管处:民众捡拾漂流木 小心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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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俊亮嘉义县二十四日电)台湾已经进入河川汛期及台风季节,林务局嘉义林管处今天表示,每逢台风豪雨过后,暴涨的溪水将山区枯木、倒木带至下游,形成漂流木,请民众在政府尚未公告前,切莫任意捡拾,以免触法。

嘉义林管处指出,根据中央气象局的台风动态,今年第六号台风“风神”虽然已经减弱,直接侵袭台湾的概率降低,但南部地区仍有机会带来大雨,依过去的经验,台风肆虐期间或大雨过后,山洪会将枯木或倒木带进河道、漂向大海,形成漂流木,请民众勿任意捡拾。

林管处表示,根据森林法第十五条,天然灾害发生后,国有林竹木漂流至国有林区域外时,当地政府需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未能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毕者,当地居民得自由捡拾清理,因此在政府尚未公告清理注记前,民众若任意捡拾,都将触法。

不过,民众在“自由捡拾”时,又以枝梢材、残材及不具标售价值的木材为原则;如果发现漂流木上有国有、公有、私有注记、烙印,或属于针叶树一级木、阔叶树一级木(如红桧、扁柏、肖楠、榉木、牛樟等),足以认定为国有漏未注记的大径木者,还是不可以捡拾。

林管处指出,民众若在台风、豪雨过后,未依上述规定而任意捡拾漂流木,可能触犯刑法“窃盗”或“侵占漂流物”等罪责,因此民众在捡拾漂流木时,一定要多加注意各相关单位的公告,千万别任意自行捡拾,以免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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