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缺席 立會委員會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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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2日昨中午,再有立法會委員會會議因為出席人數不足,令會議流會。有關會議原要討論樓花銷售安排及公屋土地供應。委員會由17名議員組成,結果只得4人出席,由於法定出席人數不足,主席李永達宣佈流會,兩周後再開會。

房屋事務委員會原定昨午討論公屋供應和買樓安排,政府官員和業界代表都到齊,但議員方面只有主席李永達、陳鑑林、張宇人及石禮謙到會。其餘的13名議員全部缺席;包括副主席王國興、李華明、周梁淑怡、涂謹申、陳婉嫻、梁耀宗、楊森、馮檢基、李國英、李國麟、梁家傑、梁國雄和劉秀成。等候了15分鐘,李永達終於宣佈流會。

李永達就取消是次會議需要說:「我作為主席的責任,最多讓秘書多提醒,或者私下提醒他,最後來不來會議我不能控制。每個立法會同事都有一個責任,因為他是我們同事,應盡量出席會議去討論市民關心的問題。」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連同主席,共有17名委員,根據立法會的規例,要有三分一即是5名委員出席,才夠法定人數開會。缺席會議議員中,有6人表示要出席港台舉辦的四川賑災活動,亦有議員表示因要出席策發會會議而缺席。

今個立法會期,立法會已有5個會議流會收場,最矚目一次,在去年10月中,今個立法年度第一次立法會大會晚上動議辯論期間,由於出席會議人數不足法定人數30人,主席范徐麗泰宣佈流會。之後主席范徐麗泰,更公開道歉。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包括小組委員會,今個會期已出現過4次流會。

有學者表示,議員最基本的職責,就是在議會工作方面:「出席其它所謂賑災活動,可以有人道理由,可以有各種理由,但不能蓋過最基本的職責,何況這是基於人道理由,還是因為選舉在即,爭取曝光及知名度?爭取與地區組織本身的關係?如果是這些理由,我覺得更加不應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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