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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国防部须向立院提四年期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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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四日电)台湾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国防法第三十一条条文修正草案,国防部未来在每届总统就职后十个月内,须向立法院公开提出“四年期国防总检讨”。国防部常务次长林于豹表示,国防部向立法院及全国民众负责,这是件好事。

林于豹上午列席委员会备询后受访说,国防部虽然提出对应修法版本,但几乎跟国民党籍立委林郁方等人的提案一样没有争议,国防政策接受立法院及全民监督,这个方向国防部与提案立委是一致的。只是希望若能区分“公开”及“机密”两个版本,会较有弹性。

林于豹认为,提出四年期国防总检讨对国防部是挑战,因为包括各方面检讨,以后都要敞开来谈;国防部也不确定未来会不会涉及机密性问题,才会建议是否将草案中的“公开”两字拿掉,但这也不必然就表示一定会牵涉到机密。

林郁方在委员会表示,提案用意是要逼国防部与新任总统谈国防重大议题,例如募兵制及军购案等,彻底检讨过去四年及前瞻未来四年国防政策。四年期国防总检讨与国防部定期提出的国防报告书不同,后者仅谈一般性问题;但前者必须是真枪实弹,非仅作为装饰。

国防法第三十一条修正草案由林郁方、国民党籍立委刘盛良及民主/进步党籍立委蔡煌琅领衔提案,主要参酌美国国防部自1997年起,定期向国会提出四年期国防总检讨(QDR),使国防资源与军事战略紧密结合,发挥最大作战效能。

初审条文新增第四项,“国防部应于每届总统就职后十个月内,向立法院公开提出‘四年期国防总检讨’”。委员会主席林郁方裁示初审通过,不需朝野党团协商提报下次院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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