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8月26日報導)本年首七個月有13名水果商販因曾供應不足秤的水果予顧客,分別被判罰款300元至1萬元不等。
另有4名於最近被發現觸犯《度量衡條例》的水果商販稍後亦會被檢控。
根據政府化驗所的檢驗報告,該17名水果商販所出售的水果的實際重量較所宣稱的輕,不足重量由5%至50%不等。涉案的水果包括梨子、葡萄、車厘子、阊枝、芒果和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