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愛宗:北京不歡迎中國公民

昝愛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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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訊】8月8日奧運開幕當天,我碰到了民間環保維權人士譚凱,他說他最大的苦惱就是害怕聽到《北京歡迎你》這首歌,什麼「我家大門常打開,開放懷抱等你」,什麼「陌生熟悉都是客人,請不要拘禮,第幾次來沒關係,我們歡迎你」。事實上,當他說要去北京看奧運會時,無論是居住地街道社區的書記,還是片警,都「教育」他不要去北京。

譚凱為什麼會成為不受北京歡迎的人呢?難道譚凱不是中國公民嗎?其實,在某些部門眼裡,譚凱正是北京的敵人,若讓他到北京,恐怕就有破壞奧運會的嫌疑。他們的理由很簡單:守土有責,不放過一個維權人士,否則出了事誰負責?

說起譚凱,至今都是一個冤案。2006年5月15日,民間環保人士譚凱被杭州西湖區法院審判,罪名是涉嫌非法竊取國家機密。8月2日,法院判決其罪名成立,獲刑一年半。對於這個判決,已刑滿釋放的譚凱至今不承認看到什麼「機密」,在監獄裡他每月的匯報都是「我無罪」。正是因為他堅決不認罪,所以也未得到任何減刑機會。

譚凱的遭遇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初他被拘留的理由不是什麼「非法持有機密」,而是他擬成立一個非政府的民間環保組織「綠色沙龍」,時間是2005年10月19日。2005年,浙江發生多起因企業污染引起的群體性時間,如東陽市畫水鎮污染、新昌縣京新藥廠污染和長興縣電瓶企業污染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譚凱得悉後前往瞭解情況,不久他覺得應該為環保工作做點事情,於是他就和浙江民主黨的人士來金標、高海兵、楊建民、吳遠明及戚惠民等人商議籌辦,後來到政府民政部門諮詢,有關人士說成立民間組織不能叫「沙龍」,於是他們改為「綠色觀察」。可正是這樣一個還未被批准成立的民間組織,已經被定性為「非法組織」,杭州市民政局還在浙江法制報上公告稱「取締綠色觀察非法社團」,這時譚凱已被捕,他的民間環保維權工作到此不得不中止。

按照憲法第35條規定,譚凱有權行使結社自由權,何罪之有?他擬申請籌辦環保組織綠色觀察但還沒正式申請,何來「取締」?再者,他一出來從事民間環保維權活動,就被盯上,隨後他的行動都被監控,不久被拘留,這說明譚凱履行憲法權利,便成為官方眼裡的實施犯罪。但後來官方並沒有以「非法結社」的理由指控譚凱,而是他們另外找到了一個荒唐的理由——「非法竊取國家機密」。

不過,譚凱被指控這個罪名還是有原因的,因為他當時的正式工作是開電腦公司維修電腦,他已經記不清有多少人找他修過電腦了,也不認識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一個名叫楊榮耀的人,更談不上修過他的筆記本電腦——後來,警方和檢察院不管譚凱是否認識楊榮耀,都已經明確地指控譚凱犯罪——竊密。杭州西湖區檢察院的起訴書說:2004年10月13日,浙江省委某機關工作人員楊榮耀因工作用手提電腦發生顯示幕故障,交杭州頤和科技資訊系統有限公司常駐省委宣傳部負責電腦及網路維護的呂進修理,並告知不要動電腦內所存檔。當日,呂進將該手提電腦轉交被告人譚凱修理,被告人譚凱在修理電腦過程中,擅自打開流覽了電腦中所存檔,並將其中所有檔複製至其本人的移動硬碟中,至案發時未刪除。經鑒定,被告人譚凱複製的檔中《在全省新聞工作通氣會上的講話(提綱)》的材料部分涉密,屬秘密級國家秘密;中宣部《關於政治文明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宣傳報導要準確把握的通知》(宣電〔2003〕17號)和《關於涉及民族問題的新聞報導要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和宣傳紀律的通知》(宣電〔2003〕18號)屬於機密級國家秘密。

正是這個所謂的「機密」,使譚凱的環保維權工作無法進行下去,自己也坐牢一年半,至今連去北京看奧運會的資格都沒有了。

其實不僅是譚凱,還有更多的譚凱們,無論是維權人士,是政治異見敏感人士,還是像譚凱這樣曾被指控犯罪並刑滿釋放的歸正人員,大概都成了北京不受歡迎的「犯罪嫌疑人」,儘管他們都是合法公民,或是已經恢復公民權利,但他們因為要做憲法上有權利的公民,必然不會被北京所接受。

我想,像譚凱這樣的人實際上正是不願意被一黨政權所奴役的真正公民,儘管他們被北京當局排斥在外,但他們必然會成為中國進入公民社會的重要推動力量。讓我們祝福譚凱們:今天的北京當政者不歡迎你們,未來的民主中國一定歡迎你們。

──轉自《北京之春》2008年9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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