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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謀潛逃 王令麟再被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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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孫友廉/台北報導〕去年底一審重判十八年的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檢調查出,疑計畫從澎湖搭漁船潛逃出境,昨日上午王向台北地院報到時,合議庭庭長李英豪認定王有逃亡之虞,當庭下令將他上手銬逮捕「再執行羈押」,這也是他先被羈押、獲三億五千萬天價交保八個月後,再度被羈押,且得連續兩年待在台北看守所過農曆年。

連兩年在北所度過舊曆年

由於王令麟之前是在羈押期剩九天時具保獲釋,本次被再執行羈押期限只到1月30日,因此昨日下午,合議庭庭長李英豪召開延押庭,決定是否將他延押兩個月。合議庭最快今會做出裁定,法界人士指出,延押可能性非常大。

王令麟昨天傍晚六時四十分被送抵台北看守所,所方編號為二二二七,稍後住進孝一舍的兩人房,室友是名貪污被告。前總統陳水扁目前正巧也住在孝一舍,不過,因扁是單獨放封,所以兩人不會在所內碰面。

王抵北所時身上僅三千多元,入住後表現沈默、情緒低落;由於他吃素,所方來不及準備,晚餐只能先提供白吐司麵包。

王盼交保處理龐大債務

昨天庭訊時,王令麟數度鞠躬懇求合議庭為眾多員工生計,讓他交保在外處理公事和龐大債務。他絕無逃亡企圖,並承諾願測謊、從每天到派出所報到一次增至三次、戴電子手銬、腳鐐都行。但公訴檢察官黃士元指控,掌握王透過前立委蔡豪安排從澎湖偷渡,合議庭對王的請求未裁定,傍晚將他解送北所羈押。

王令麟因涉及東森弊案等證交法案件,被認定有串證、逃亡之虞,九十六年8月13日被北院合議庭收押,經四度延長羈押後,去年5月2日被諭知三億五千萬元交保,但要求他每日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每週三向法院報到,去年10月起並指派調查員二十四小時監控他,直到去年12月31日一審宣判為止,若有逃亡之虞,將再執行羈押。

檢情資︰王計畫從澎湖偷渡

台北地院在去年12月卅1日認定王令麟與父親王又曾等人,掏空公司四百廿七億餘元,重判十八年,王令麟與母親陳佩芳、兄弟、叔父等九名家人遭判合併執行刑加總達一百卅三年六個月,併科罰金加總更達卅五億六千萬。

日前,李英豪庭長接獲北檢陳報,指調查局北機組本月16日公函指出,澎湖縣調查站調查官掌握王和前立委蔡豪常聯絡,蔡豪疑透過馬公市市代會副主席的表妹查探偷渡管道,包括從何處偷渡、偷渡終點都有詳細記載,疑有逃亡計畫。

最快今決定是否延押兩個月

昨日上午九時半,王令麟準時報到,庭長李英豪認為,王疑計畫從澎湖搭漁船偷渡,潛逃中國或東南亞,且王一審被判十八年重罪及併科七億元罰金,加上他的太太蔡雪卿(藝名蔡咪咪 )長期滯留國外未歸被通緝,及王在國外仍有龐大資產,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動機及逃亡之虞,為確保日後審判進行,下令逮捕王令麟,將他「再執行羈押」,直到最後羈押期限1月30日止。

李英豪並召開延押庭,最快今決定是否延押兩個月。北院裁定再度羈押王令麟後,將發還王的女兒繳交的三億五千萬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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