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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百元吃到飽騙人 花上百車錢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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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為爭一口氣,再遠的路,坐再久的車,都要去開庭!

*阿蓮到高市 出庭路迢迢*

林姓男子花了100元進了「蒙古烤肉吃到飽」的攤位裡,卻發現吃到飽不包括肉類,認為老闆的看板標示不清,控告老闆涉嫌詐欺,甚至不惜自高雄縣阿蓮鄉跑到接近30公里遠的高雄市地方法院開庭,車資就不只100元,還要花來回2個多小時的時間與精力,結果官司還是輸了。

林姓男子指出,今年7月18日晚上,他行經高雄縣路竹鄉中正路夜市,見柯姓攤販豎立的「蒙古烤肉吃到飽」看板,於是花了100元進入消費,吃完烤肉後,他要求老闆再送一份烤肉被拒,這時才發現只有白飯、飲料和湯無限供應,因而控告柯涉嫌詐欺。

*檢認無犯意 處分不起訴*

承辦檢察官彭裴虹指出,白飯等無限供應字體,並非刻意縮小難以辨認,且與攤位主題「蒙古烤肉」等字,又未緊接或相接,一般大眾消費應無誤認之虞,主觀上沒有詐欺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檢方說,林某表示吃完一份蒙古烤肉後,因為肚子還會餓,所以向老闆再要一份,足見被告收取費用後提供餐飲,雖因提供份量與原告所預期有落差,但這是原告對看板內容誤解所產生,尚難認定被告客觀上有施詐術的行為。

檢方認為,林姓男子住在高雄縣阿蓮鄉,為了賭這口氣,還大老遠跑到有29公里遠的高雄市開庭,來回就要58公里車程,往返車資也超過百元,甚至可能耽誤工作,實在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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