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重新界定謝福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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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記者昕毅 宇蓮採訪報道)本台記者25日就長沙市芙蓉區檢察院對維權人士謝福林兄弟以涉嫌「竊電」起訴案,目前兄弟兩人面臨被當局重判一事,採訪了謝福林的辯護人馬綱權律師。馬律師表示,該案起訴書所指控的用電界定結論太荒唐,已在25日上午正式的寄出要求重新界定的申請書。中國泛藍聯盟臨時負責人張子霖認為,這是當局對謝福林兄弟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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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綱權律師認為,電力是一種公共服務產品,用電涉及人的生存需要,電力部門做為行政機關有義務保證居民的用電。謝福林曾經多次向供電局申請安裝獨立電表,但被以沒有產權證為由拒絕,導致後來的用電糾紛,這是供電部門不作為造成的,而且是民事的範疇。

馬綱權:「從謝福林這個案件來看,應該是由電力部門負直接的責任,謝福林與供電部門這種用電糾紛屬於一種民事糾紛,還不屬於犯罪,談不上。」

據瞭解,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指控謝福林、謝樹林自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13日,採取繞過計電表直接搭接用電的方式盜電9萬多度,合計金額為7萬4千多元。謝福林的辯護人馬律師表示,謝福林並沒有盜電的意願和行為,而用電糾紛應屬民事的範疇,不該以刑事案件來起訴他們。

馬綱權:「取電的電線,來源不是謝福林買的,是區政府下面的一個機構買的,同時從現有的證據來看,直接繞過計電器來實施接電這種行為。謝福林對這事根本就不知情,換句話說,線不是謝福林搭的,線也不是謝福林買的,既然沒有這麼一種行為,就指控他盜竊,那麼就這個談不上,因為他就沒有盜竊行為唄。」

中國泛藍聯盟臨時負責人張子霖認為,從實際情況看,謝福林用電是區政府、區政法委和區信訪共同協商同意的,不存在竊取行為,此罪名荒謬之極,這是長沙當局對謝福林兄弟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張子霖告訴記者:「因為謝福林長期參與維權,並且是中國泛藍聯盟成員,以這個做為打壓,以這個刑事罪名,把他實行政治迫害。這一點,包括後來芙蓉區的一些相關人員都說過,他說,謝福林揭露了當地的像拆遷啊,黑幕啊,使下面的一些官員的官位有些不保,遭到上面的官員的一些批評,那麼這是對謝福林的一次打壓,一次政治迫害。」

謝福林目前被關押在長沙市看守所。他的妻子金艷女士告訴記者,謝福林的身體狀況不是很好。

金女士:「他現在是在長沙市長江派出所,他血壓也高,他140/220了,主要是胃潰瘍,這麼大年紀了,60歲了。他的健康不好。在裡邊拉肚子,進去起就拉肚子。拉到現在,還在拉。反正身體變化肯定不好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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