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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曠職兩天 可記一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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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邱燕玲/台北報導〕儘管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澄清沒有曠職,但新聞局將啟動曠職兩天的處分作業,循程序召開考績會,若考績會認為郭連續曠職兩天事證明確,可依考績法及相關人事法令,對郭冠英記一大過處分。

新聞局將啟動處分作業

至於郭冠英對媒體放話因人身安全受威脅,未必於3月底前返台一事,政院官員強調,新聞局的命令很清楚,郭須在3月31日前返國報到,這項命令不會因郭對外放話而變更,且人身安全問題相關單位會協調警方處理,郭若未依期限返台,就可以抗命理由記二大過免職。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表示,依公懲會將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撤職的標準,郭冠英也應即撤職才對,呼籲公懲會儘速處理,否則有失公允、無法服人。

綠委籲比照陳哲男撤職

根據新聞局發布的命令,「郭冠英應即於3月18日起辦理業務移交手續,並自該日起迄本局接任人員派任前,暫由二等新聞秘書徐郁喬代理館務」;官員指出,命令很清楚,郭冠英須在18日就辦理業務移交,且無權再代理館務,更不是新聞組長。

新聞局人事室主任郭忠聖指出,新聞局是經過查證,才對郭冠英「登記」連續曠職兩天,因為在十八、十九兩日,郭並未進辦公室,也沒有電話聯繫辦事處人員,確已構成曠職條件。

郭忠聖表示,今天將先拍發電報,將連續曠職兩天的登記結果電傳給郭冠英,要求郭在三天內回覆說明,屆時新聞局會召開考績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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