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飆車胡斌被判3年 昝愛宗:內幕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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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據中國新聞網報導,20日下午,浙江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對5.7飆車肇事案進行一審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被胡斌撞死的譚卓父親譚躍在接受該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對審判結果很失望;他準備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杭州籍中國自由作家、前資深媒體人士昝愛宗則對西湖區政府控制法庭旁聽證提出異議,他認為案件中還有很多內幕和難解之處。

「政府為何控制旁聽證?」

7月15日,5.7飆車案在杭州西湖區法院開庭審理,參加法庭旁聽者需向杭州市西湖區政府申領旁聽證。法庭禁止任何攝影、拍照等記錄行為。最後沒有當庭做出宣判。

今天(20日),據中國新聞網報導,20日下午3時30分,杭州西湖區法院對案件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胡斌以「交通肇事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胡斌親屬、被害人譚卓親屬及生前同事等各界群眾60餘人旁聽了宣判。


杭州飆車案的肇事者胡斌被判有期徒刑3年,被胡斌撞死的譚卓父親譚躍表示,對審判結果很失望。(網路圖片)

但昝愛宗先生首先對西湖區政府控制旁聽證提出異議,他對大紀元記者表示:15日飆車案開庭後,我看報導說,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在開庭審理案件時,需要向西湖區政府領旁聽證,一般情況法院和政府是並列的關係,但西湖區政府居然控制旁聽證,可見這裡有問題。

昝愛宗:應該是公民都可以憑身份證到法院旁聽案件的,怎麼還要政府控制旁聽證,而不是誰想去旁聽都可以?今天法庭宣判估計記者也不會太多,因為獲取旁聽證是個麻煩,本來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公民有身份證誰想去就去。杭州飆車案是個轟動的案子,是老百姓關心的大案,應該安排一個大的法庭,至少可以裝100多人的法庭,儘量的讓公民去學到法律知識。公共交通安全是大家都關心的事情,因為每個人都要走在馬路上,通過受教育才能懂得開車規範。

「《財經》等眾多媒體記者未進入法庭」

15日,5.7飆車案開庭後,大陸媒體紛紛轉載《財經》的報導,《財經》報導最後表示,據參加庭審的人士告訴記者,在法庭上,胡斌否認事發時他跟同伴進行了飆車,公訴人認為其認罪態度不好,不能從輕處罰。從報導中可以看出該媒體記者並未進入法庭。

昝愛宗對此表示,有的媒體記者,比如杭州的《都市快報》,在報導中沒寫本報記者的報導,因為該報記者根本就沒進法庭,他們的報導寫的是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供稿。《財經》的記者也沒有進去,進入法庭的我看只有人民日報、新華社官方的幾個大的報社記者。

昝愛宗:判決背後有內幕

20日,中新網的報導表示,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駕駛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上嚴重超速行駛,造成一人死亡並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最後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

昝愛宗未就判決結果發表意見,他表示,從西湖區政府控制旁聽證,以及發表報導的媒體記者未進入法庭這些事實推斷,判決的背後有內幕。他說:這個判決給人感覺裡邊有很多內幕,我們不清楚,也就是說有很多難解的地方。

譚父:對審判結果很失望

今天中新網的報導還表示,針對胡斌被判3年的結果,受害人譚卓的父親譚躍在接受該網記者專訪時表示,對於這個審判結果他很失望。之前公訴機關在庭審時已經指出胡斌的行為是比較惡劣的,不應該只判了3年。

15日的開庭審理,譚躍就對媒體表示,他最大的遺憾是對胡斌定的罪名問題。譚卓的親屬和譚躍聘請的代理律師都認為應給胡斌定罪「危害公共安全」,這也是受到公眾認可的罪名。但當日的法庭上迴避了最有爭議的罪名問題,沒有就此進行辯論。

據報導,7月18日,譚躍在網絡論壇發表了對此次庭審的看法,其中披露了部份庭審內容,並將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受西湖交警大隊委託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公佈。譚躍表示,已經將《對兒子譚卓被害案庭審的幾點看法》一文在庭審次日交給了法院。

譚躍在網絡上發表言論,包括3點:堅稱「危害公共安全罪」、質疑車速測算方法、認為胡斌在說謊——針對胡斌在法庭上不承認其與同夥飆車。

譚父準備提出再審申請

譚躍認為量刑過輕,他對中新網記者表示, 「我會向高一級法院申請審判監督程序。」他認為,杭州中院可能也會得出同樣的結果,所以他準備向浙江省高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目前他正在向有關律師諮詢相關事宜。

民眾:不服判決

據報導,被告人胡斌的母親庭審出來後一直在哭,對媒體記者說,「太不公平了」之後再也沒說什麼。

民眾看到今天的宣判報導後在網上發表評論,不認可胡斌僅被輕判3年的結果,對胡斌母親的表現提出質疑:「哭什麼哭?難道還覺得判得重了?!如果換作是她自己的兒子被這樣撞死,看她服不服判決!!」

一位網友表示:110萬加3年可以殺個人?運氣好點,沒被網友拍照和網絡曝光的話,「70碼」就可以殺個人了,這個社會真河蟹啊真河蟹!

「三年?無語!一個悲哀得讓人絕望的社會,同胞們,還有意思嗎?!」

「三年?有沒有搞錯。故意殺人,才三年?堅決一命還一命。」

「人家酒後撞死人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罪,他飆車撞死人是交通肇事,我×!什麼社會!3年一條人命!」

「如此判刑難服國民!世界人民都笑了!我們法治國家就這樣法治的!?」

「想哭,真的,為死者哭,為他的父母哭,為中國有這樣的法律而大哭!法律是為我們窮人定的嗎?天理,還有嗎?明天撞他們家裏人可以嗎?」

很多全國各省民眾表達:不服,堅決上訴!

至記者發稿,發現僅騰訊網絡論壇上對判決結果的評論已接近4萬5千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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