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展文案司法覆核昨續聆

【大紀元8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昨日繼續聆訊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挑戰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的司法覆核案。

不應狹隘解釋《基本法》

代表立法會的大律師表示,不應狹隘地解釋《基本法》,因為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委員會,是調查前高官與新世界之間的潛在利益衝突,涉及公眾利益,並非鄭家純的個人事務;立法會有適當及公平機制,保障證人不會因作供而有不必要的名譽受損。如果只有立法會全體才有權傳召證人,便會削弱立法會的權力。大律師又指,鄭家純除了想逃避立法會聆訊,亦想剝奪立法會日後調查的權力。專責委員會應與立法會享有同等權力,否則不能擔當社會監察者的角色。

代表新世界的大律師表示,指立法會的專責委員會功能應該只限於搜集資料及提出建議,而並非調查,透過立法會大會傳召證人亦不適當。而且立法會的調查由有黨派背景的議員進行,角色不中立,又指立法會的調查委員會曾發信給鄭家純,要脅他出席作供,否則會被檢控,是侵害個人自由,質疑委員會有侵害個人自由之嫌。

要找出事實需傳召證人

法官張舉能質疑,委員會的目的是找出事實,如果不傳召證人,最終作出負面結論,對有關人士會有更大的影響。

代表新世界的大律師認為,傳召的權力屬司法權力,有強制性,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無權傳召證人,是由於證人必須為口供負上刑事責任,後果嚴重,專責委員會無權要求證人冒刑事風險。

因立法會專責委員會調查梁展文事件,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質疑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越權傳召他們出席聆訊,是違反《基本法》,所以申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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