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怒殺台商案將開庭 劉漢黃為何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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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怒殺2名台商的劉漢黃案,廣東東莞檢察院已以「故意殺人罪」 向東莞中級法院提起公訴,該案將於9月7日上午開庭審理。大陸民眾正在開展「給劉漢黃說一句話」召集活動,為受資方壓迫的工人呼籲吶喊。同時工友要求公開法庭審理,要分析他殺人的原因,並人道對待受工傷的劉漢黃。

「為劉漢黃說一句話」

據知情人士透露,劉漢黃案將於9月7日上午9點10分,在東莞中級法院牛山審判庭201法庭開審。廣東工人及外來打工農民工發起聲援劉漢黃的活動召集。號召工人們一起為反抗資方壓迫的劉漢黃吶喊。

廣東東莞外來打工群體表示,近日他們在網上發起「給劉漢黃說一句話」活動召集,「請對劉漢黃說一句話,寫到紙張上,簽上您的名字或者職業或者身份或者蓋上手印,寄給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書記員陳斯俊(電話:769-89811531)。」

與劉漢黃同命運的農民工表示,我們這群在廣東打工的外來農民工,也有曾在打工期間受過工傷的。希望工友們在開庭日到庭聲援劉漢黃,在當地坐公車到牛山村鴻盛工業區,下車即到法院。「工人們一起為反抗資方壓迫的劉漢黃吶喊吧!」

工人對法院庭審提出要求:在審判案件時既看結果,又要看原因,同情卑微無力的工人,依法保障工友的合法權益。具體要求是:

1. 公開審理本案,開放旁聽,不判極刑,基於人道考慮,從輕量刑。

2. 徹查工廠《勞動法》執行情況和安全生產環境,若有違法要依法查處。

3. 工廠依法賠付工人劉漢黃的工傷賠償。

記者近日給東莞中級法院辦公室去電,被問到劉漢黃案情況時,對方接電者表示不清楚,便掛斷。

劉漢黃來自貴州鄉下,進廠東莞大朗展明五金公司工作不到十天,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右手就被機器碾斷,醫院不得不切掉右手掌到手腕處以保性命。為求得工傷賠償,他在被工廠「斷糧」後將其告上法院。經仲裁劉應獲18萬賠償,但廠方討價還價,把數額減半。劉漢黃心裏非常痛苦,曾爬到工廠5樓,以跳樓自殺方式討錢,雖被勸解下來,但仍無望拿到賠償。且廠方欲把劉漢黃趕走,還派人將其暴打之後扔出廠,導致他走極端,用僅存的左手憤怒的以刀捅工廠經理。

據知情者披露,2009年6月15日中午12時20分左右,劉漢黃在廠門口攔住正要外出的生產經理賴振瑞,雙方發生爭吵。總經理的哥哥林玉騰、副總經理邵正吉聞訊趕來與劉理論。憤怒的劉先捅傷賴振瑞,再追出廠門將邵正吉捅死,接著再折回來離廠門口將林玉騰捅死,接著劉被工廠的保安用鐵棍打倒在地。死的2人是台灣籍台中縣人。

聲援劉漢黃的工人表示,我們覺得整件事情中工人劉漢黃是很可憐的,是值得同情的,廠裡飲食店的老闆說劉漢黃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很難想像他會殺人,可見劉絕不是一個兇殘暴戾的人,如果不是被逼上絕路,不會有極端行為。

「什麼讓他舉起刀?」

大陸關注劉漢黃命運的民眾提出,全社會都應分析劉漢黃殺人的原因,是什麼讓他舉起了刀?「試想一下,如果工廠按法院的判決給予賠款,或者不把他趕出廠,這個慘劇就不會發生,但廠方用孤立、冷漠、無情甚至暴力來處理,以致劉漢黃變得沉默寡言,心裏自卑,情緒過激失控。」

「我們為老闆創造了數不清的價值,為社會作出了貢獻,甘心忍受工廠的壓搾,可得到的收益卻很少。而且廠裡的機器很多都陳舊老化,有的本應該淘汰的設備還在超齡使用,根本不符合安全生產的規定,工人的手指、手掌一不小心就被軋到,發生工傷,變成了殘廢,這叫我們如何面對家裏的親人,如何維持以後的生活?作為弱勢群體,身在異鄉,誰會來幫我們說話?」

東莞農民工還表示,走法律程序從協商、到仲裁、再到一審二審,甚至到強制執行,整個過程拖的時間太長,工廠拖得起,工人卻拖不起,在城市裡生活沒有著落,還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法律什麼時候才能為弱者說話?

工友曝劉漢黃受資方壓迫過程

劉漢黃捅死捅傷3名台灣籍商人的真相在工友們的追蹤下得以曝光,2008年9月22日,劉漢黃進入東莞大朗展明五金公司工作,簽了一年勞動合同: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770元。入廠時,企業沒為劉漢黃辦理工傷保險。9月28日,劉漢黃在操作銃床時右手掌被壓斷。

11月26日,經東莞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劉的傷殘達到五級,符合安裝掌部假手。一個月後,劉向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庭大朗分庭申訴,該庭於2009年1月14日作出仲裁裁決:由展明五金公司一次性賠償劉50713.7元。

劉漢黃認為賠償偏低向法院提起訴訟,焦點在假肢更換費用。5月,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展明五金公司扣除前期醫療費用後,還應賠償劉漢黃168687.87元,雙方當事人均不認同該賠償數額。

此後企業上訴,認為應按勞動仲裁判定的金額賠償,但其私下表示就賠9萬元,而劉漢黃則認為一審法院應以安裝和更換12次假肢費計算賠償,即要求公司賠償309784.5元。隨後他向法院提起上訴。6月,一審法院執行了財產保全,查封扣押展明五金公司價值約17萬元的機器。

展明五金公司管理層對身在異鄉又失去右手的劉漢黃無意賠償,他的跳樓自殺,仍未令廠方有半點同情,還打算把劉漢黃趕走,派人暴打之後將他扔出廠。

劉漢黃捅人後的第3天,6月18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劉的上訴。7月底東莞中院對劉漢黃所提出的傷殘賠償上訴進行判決,維持第二人民法院的判決,判展明五金公司賠償劉漢黃177293.37元,扣除已支付的8608.5元,尚應當支付劉漢黃168687.87元。劉漢黃殺人後被東莞市檢察院批捕,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審判。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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