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铁梁护法治 董特首言论自乱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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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东方日报社论: 前大法官、行政会议成员、前港大校务委员会主任杨铁梁爵士昨天向特区政府提出专业意见:不可模仿抄袭法国,就所谓邪问题立法。杨铁梁并提醒特区政府:今天的特区,是普通法系地区,与法国不同,立法应以普通法国家为参考。

董特首只是一名商人,杨铁梁是资深的法律专家,对于因法轮功而引起的立法禁止所谓邪的问题,比任何人都有资格发言。杨铁梁对法轮功的态度公正而理性,他不讳言不明白法轮功。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杨铁梁的话,合乎一个文明社会的法理标准。

然而,杨铁梁是行政会议一名重要人员,而董建华却是行政会议的领导人。董建华对信仰自由步步进迫,先是半遮半掩地说“法轮功多多少少有点邪性质”,继而在立法会升级大骂“法轮功肯定是邪”。董建华在立法会出此言,应该是代表整个政府,也代表行政会议,但昨天杨铁梁却否定了董建华的立场,证明董建华连行政会议的意见也未能统一,更何况整个政府高层。董建华弱势统治,本来路人皆见,但由他自己钦点的行政会议,也有主要成员敢于公开否定董建华的立场,法轮功问题,愈描愈黑,愈说愈乱,董特首要是连行政会议尚且无法领导,怎样领导政府?怎样领导香港?

由此可见,董建华狠批法轮功,是他自己一人向北京的政治效忠表演。政务司司长曾荫权为了香港的国际形象,已经为董建华这番极端而失理性的言论降温,指所谓“法轮功肯定是邪”之论,只是董“个人的定义”。曾荫权言下之意,是自己也不苟同董的批法轮功行为。但董建华当了四年的特首,应该明白,自己身为特首,在立法会发言,一定要以整个香港的利益为前提,绝不可能发表什么个人看法。这是行政管理最起码的显浅常识。对于这样一件大事,曾荫权既降温在先,杨铁梁又否定在后,我们要严正地质问一句: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董建华领导的特区,为何如此口径纷杂,阵脚大乱?情况就好像一家人对于今夜吃什么汤,翁姑媳嫂、子孙奴仆,个个有“个人定义”,人人有不同意见,这样的家庭怎样维持下去?

曾杨相继明暗不一地否定董特首的“个人定义”,证明批法轮功,理据不足,人心尽失。处理任何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按照香港这一制的法治来办事,不死守住这一条底线,“一国两制,高度自治”一定幻灭。立法禁止所谓“邪”,既不切实际,不可能实施,而且暴露了董建华方寸大乱的窘境。我们有权再追问:董建华今后在立法会内外任何一句公开言论,到底是他个人的感受,还是代表特区政府?是他个人在表演效忠,还是行政会议统一坚定的共识?为免陷香港于空前的困惑和混乱,请董建华今后每一句公开发言,是公是私,是个人还是集体,都补充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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