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大毕业生住校13年被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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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维多利亚大学的一名学生在毕业13年后因一直居住在学校公寓,被维多利亚大学告上法庭,日前卑省最高法院裁决,校方可要求其搬离公寓。

据维多利亚时代先驱报报道,Alkis Gerd’son在1991年搬进学校公寓,1993年获得艺术学位,1997年获得教育学学位。之后Gerd’son一直没有搬出学校公寓。他自1997年起,没有选修任何学分课程,但注册了一门商业管理课程。

2007年8月,Gerd’son获得一份为期一年的出租协议,租金从原来的每月655元上涨605元。2008年8月29日,校方提前一个月向其发出逐客令,表示不应向其提供公寓出租。自2008年夏天起,学校方面尝试着将Gerd’son赶出公寓,并一纸递上法庭。

法庭的档显示,Gerd’son身患残疾。Gerd’son辩说,实际上校方驱赶他的原因是身患残疾。2004年至2007年,Gerd’son与校方达成了每月租房协定。

Gerd’son的房租由省府资助,法庭方面表示,这笔钱被学校作为逾期占有(overholding)费用,而不是房租。一般来说,如果未经房东批准房客继续居住,访客将视作逾期占有。至2008年11月,这笔费用达41,400元。

维多利亚大学副校长Kim Hart Wensley表示,学校现在会终止Gerd’son的租约。卑诗最高法庭法官在其裁决中说,大学在和Gerd’son接触过程中,应保持资讯更加通畅。法官John Truscott在其裁决中还说,在协议过期之后,每月出租协议生效,命令学校支付整个法律诉讼费用。

据悉,Gerd’son已向卑诗人权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投诉文件。2月10日,有关方面将召开一次针对该问题的会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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