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轮功学员致法官和议员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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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澳大利亚法官们、议员们你们好,

我们是澳洲公民,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老年修炼者,年龄最大的有89岁及85岁。以前身体都不太好,患有各种各样的疾病,自从修炼法轮功后,病都好了,比如玉秀的癌症也得到了康复。

1999年7月中共独栽者江泽民发动了灭绝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成立了灭绝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法轮功学员被任意拘捕、判刑,更遭上百种酷刑的残忍折磨和屠杀,甚至残忍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四千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2000年澳洲籍华裔画家章翠英女士回国向中国政府讲真相,希望中共政权停止迫害修炼民众,结果被强行监禁八个月,受到毒打,睡水泥地,带脚链,关男牢等酷刑折磨,2004年9月章翠英女士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向澳洲纽省高等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原凶江泽民和610办公室等。2008年4月7日,澳洲外长屈从中共的压力,滥用特权签发证书豁免比希特勒更残暴的杀人凶手江泽民和盖世太保式的610办公室,理由是被指控侵犯民权的被告是“中共官员和国家机关”。随后澳洲律政部介入此案行政干预。自此我们一直在法院门前和平请愿,希望澳洲外交部长史密斯撤销对被告江泽民的豁免权证书,不要帮助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滥杀无辜,至今已三年多。

2010年10月5日澳洲纽省高等法院判决终于下来了,三个最高法官的论点是,“豁免法案针对的是(被告)所为时的职位,而不是行为的道德合法性”,因而“拒绝接受关于此法案的豁免不适用(被告)因酷刑不是官方行为的辩驳。” (“The court rejected the argument that immunity under the Act does not apply because torture is not an official act. Their argument is that the Immunities Act is concerned with the capacity in which the act is done and not the moral legitimacy of the act.”)

我们认为这个判决是荒唐的。澳洲还是一个人权、民主法制至上的国家吗?这三个法官的判决意味着,中共官员可以对澳大利亚人任意酷刑而澳大利亚政府不会为受害者提供任何法律保护。显然,这样的判决是在践踏澳洲的法律,法律的真意被肆意歪曲,纽省法院三大法官是在借用法律的名义来庇护对澳洲公民施行酷刑的中共被告。

难道澳洲的法律已沦为肮脏的政治工具和商人生意上的筹码? 为讨好独裁者不惜玷污神圣的法律、毁掉我们世代相传的普世价值吗?这就是这几年来澳洲司法系统某些法官跟中共政权友好来往中所学的“成果”?
相信纽省法院三大法官也非常清楚,作为联合国《反酷刑公约》成员国的澳洲政府对联合国的承诺:“澳大利亚将其根据公约承担的义务,并继续认真逐步落实,监测 和执行机制,以禁止和防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发生在澳大利亚所有管辖(范围)。澳大利亚强烈支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禁止酷刑和痛 惜这种行为无论何时何地发生。”(1)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stated in Australia’s Fourth Report under the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June 1997 – October 2004): Australia takes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vention seriously and continues to progressively implement, monitor and enforce mechanisms to proscribe and prevent acts of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in all Australian jurisdictions. Australia strongly supports international ac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deplores such behaviour wherever and whenever it occurs.

在此,恳请三位大法官用良知和道德来想一想: 这种不顾道德是非公义的裁决对于残暴的中共被告来说,是个极大的鼓舞,其恶果不但鼓励了中共独裁者毫无顾忌的继续残害所有宗教团体和中国人,同时也鼓励了 中共对澳大利亚人可以任意侵害,不需担心受到法律的制裁。给澳大利亚人带来恐怖与失望。善恶有报是天理。助纣为虐、支持比希特勒式还凶残的中共被告,上帝是不会宽恕的。 我们真诚的希望你们能回到维护正义和人类的道德良知的正道上来,不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和遗憾。

我们是不会接受这种判决的,并将继续支持本案原告章翠英女士将官司打下去,直到把被告江泽民和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原凶绳之于法。希望澳洲的法官们和各界有关人士能关注此案,给予道义上的支持。敦促外交部长停止签发“证书”证明被告(江泽民,“ 610办公室” ,罗干)享有豁免地位和联邦总检察长停止干预本案。

此致

澳洲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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