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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司遭搜索 应公告重大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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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君蔚台北 2日电)行政院金管会今天预告,未来上市公司如遭检调搜索可能影响股价,属于重大讯息,在讯息公开前或公开后18小时内,公司及内部人士不得买卖股票,否则将涉及内线交易。

继今年6月2日证交法修正,将内线交易从严认定及普通公司债纳入规范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发布修正“证券交易法第157条之一第4项重大消息范围及其公开方式管理办法”草案,要让“重大消息”定义更明确周延。

金管会副主委吴当杰表示,这次修正特别将“检调搜索公司”也纳入影响市场供需及股价的重大讯息,在讯息公开前或公开后18小时内,公司及内部人士不得进场买卖,否则将构成内线交易行为。

他指出,如果搜索与公司财务、业务面都没有直接相关,而牵涉公司内部人士私德行为,也属重大讯息,避免内部少数人掌握资讯、外界多数善意投资人不知情,造成“资讯不对称”。

不过,公司揭露搜索讯息是否违背“侦查不公开”?吴当杰表示,金管会曾和法务部沟通,侦查不公开是规范检察官等承办人员,公司如果要对搜索“事实”澄清,可在不谈及侦查案情情况下揭露讯息。

证期局主任秘书吴桂茂表示,这项办法同时增列公司营业损益或税前损益,与去年同期相比有重大变动,或与前期相比有重大变动且非受季节因素所导致;以及公司有办理资产重估、外币换算调整等会计事项,导致当期净值产生重大变动,都属于重大讯息。

另外,吴当杰表示,今年 6月证交法修正后将普通公司债列为交易规范,由于公司债无法偿还,代表公司财务已陷入困难,公司出现这种状况也应让社会大众知道。

金管会将依规定在近日内对修正草案进行预告程序,征询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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