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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选罢法? 郝:尊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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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选前超级黄金周末,两党候选人都积极造势,国民党候选人郝龙斌,却疑似违反选前10天不得公布民调规定,郝龙斌澄清表示,自己并未引用具体民调数据,不认为有问题,不过会尊重选委会调查。

据媒体报导,郝龙斌20日在国民党116周年党庆大会时,涉嫌引用党内民调,说出自己与对手阵营的民调百分比,民进党候选人苏贞昌质疑,此举可能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郝龙斌表示,他并没有提供任何具体民调资料,个人认为并没违法,主要是强调选情紧绷,而且引用的资料是以前的数据,也无具体的数字,应该没有违反规定,若选委会调查,不论调查结果为何,都会尊重。

据选罢法第53条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的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若事证明确,将依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不过反观去年年底,总统马英九至宜兰辅选时,也曾在公开场合提到宜兰县蓝绿候选人民调差距,因此被宜兰县选委会裁罚50万元。而今年郝龙斌又不慎在选前涉嫌谈民调,违反选前10天不得公布民调的规定,引发对手质疑。

对于外界质疑郝龙斌恐违反选罢法,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21日早上,陪同郝龙斌至滨江市场扫街拜票时谈到,不管如何,等调查结果出来再评论,也会对结果表示尊重。

选前倒数6天,虽然候选人不断扫街拜票争取各方支持,还必须谨言慎行,以免遭到对手质疑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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