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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 攸关民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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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彭瑞兰台湾新竹报导)新竹县政府地政处统计,县辖内有815笔地籍资料在光复初期土地总登记时,因地政机关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且法治观念未臻健全,出现登记名义人的姓名与户籍所载有同音异字、笔画错误,或住址与户籍记载不符、不全等情形,影响土地无法有效利用。

地政处表示,相关土地已公告,至100年9月29日止,提醒相关土地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限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土地所辖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届期未登记者,除公共设施用地外,将由新竹县政府代为标售。

地政处强调,地籍清理作业攸关民众权益,民众如有类似土地登记问题,应尽速洽询土地所在地之地政事务所申办更正登记。

“地籍清理条例”从97年7月1日施行以来,全国各地政机关已陆续分阶段完成各项土地类型之清理作业,而县府也于今(99)年9月30日开始公告清理,公告期为一年。

地政处处长郑福生表示,这类土地届期如无人申请登记,除公共设施用地外,将由县府代为标售,如未完成标售,则嘱托登记为国有。标售所得价金储存于“地籍清理土地权利价金保管款专户”,权利人得于10年内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本府申请发给之,10年期满无人领取者归属国库。
欢迎至新竹县政府地政处便民服务网(http://www.hsinchu.gov.tw/landweb/)查询相关资讯,或直接以电话洽询,将有专人提供详尽资讯。县府地政处(03)5518101转3372、竹北地政事务所(03)5512203、竹东地政事务所(03)5957789、新湖地政事务所(03)59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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