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层压式计划或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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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08日讯】(大纪元综合报道)香港政府昨日发表咨询文件,就取缔层压式计划的修例建议,征询公众意见,建议包括界定层压式计划的定义,将推销会员列入受刑事惩处范围,及将最高罚则提高至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等。咨询期至明年1月31日,政府期望在明年中前将修订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由于层压式销售手法层出不穷,为堵塞法例的漏洞,政府建议修订现行《禁止层压式推销法条例》。当局建议除了公司管理层,参加者介绍新人加入,都可能要负刑事责任。现时层压式推销条例指明,参加者介绍新人加入推销计划时可以获得报酬,又要有实际销售货品或服务,才算是层压式推销,受到法例监管。政府建议修例,就算没有售货,只要新成员加入要付钱,而介绍其他人加入又可以得益,都算是层压式推销。

政府又建议,法庭考虑一个个案是否层压式,可以视乎它有否强调参加者介绍新人有报酬,以及新人支付的金钱和得到的货比较是否合理。另外,为增强阻吓作用,政府亦建议提高罚则,由现时最高罚款10万元及监禁3年,提升至罚款10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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