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遭强暴 陈同梅反以敲诈政府罪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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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采访报导)河北省沧县村民陈同梅,为了一桩不公正的离婚案,导致四年上访经历,被殴打过、被轮奸过,最后还是被以“敲诈”政府罪重判5年。沧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庆山威胁陈同梅家属:你有能耐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自2008年至今,沧州市沧县接连发生了几起农民“敲诈”当地政府案,在案件曝光的同时,也爆露出了个案中的众多疑点。

4年上访遭强暴

2000年,沧县张官屯乡银子旺村村民陈同梅在未告知情况下,丈夫与自己离了婚。据陈同梅的弟弟陈同德讲,由于对方在市里的亲戚买通了关系,法院作了不公正判决,造成陈同梅一无所有,暂住在有残疾的弟弟家。

多次逐级上访未果,2007年,陈同梅来到北京中纪委、信访办等部门上访,后北京方面通知当地政府把陈同梅截访回来,扣押在乡政府私设的黑监狱近半个月,期间遭到殴打,导致病重,弟弟得到消息后,才把陈同梅送进医院。

据陈同德透露,2008年,当地政府人员把陈同梅从北京截访回来,在半路上把陈同梅强奸了,包括乡政府、沧县公安局、法警队的几个不法人员把陈同梅轮奸后扔在了半路上,陈同梅回来后很长时间瘫痪在家。

这对一个农村妇女来说打击非常大。为此,陈同梅及其家属上告相关部门不法人员,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无任何结果。

政法委书记:你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2008年5月5日,沧县法院旧州法庭庭长魏贺欣到沧县公安局报案,称被陈同梅敲诈。魏贺欣此前因陈同梅的案子,常与她打交道。

案卷记载:魏贺欣报案时说,2007年12月,一天我问陈同梅来法庭有什么事,她说到旧州镇职教中心看望孩子陈强,顺路过来,问她反映的那些问题怎么办。陈同梅提出,要解决以前自己所受损失,法院得赔偿她20万元……”

但事情发生半年后,魏贺欣才报案,2008年5月23日被沧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沧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庆山对官方媒体称,此案件是“公检法三家一起商量的”。

陈同梅的律师认为,公、检、法本应各司其职,几家部门联合办案难保司法程序公正。

在陈同梅待审关押期间,当地政府逼迫其放弃上访,否则重判。陈同梅要求只希望这几年所受的迫害,能还她一个公道。双方几次协商未果。

沧县政法委副书记曹庆山对陈同梅家属嚣张的说,你有能耐告去,我就是不放人。

2009年7月14日,陈同梅案一审在沧州下辖的泊头法院开庭,陈同梅的证人证言未被采信。

泊头法院后来在判决书中说,上列证言材料系辩护人庭后提交的。

但根据陈同德及证人陈同茂等人讲,开庭当天,法院大门紧锁,他们根本无法进入法庭作证。

一位在法院工作的公务员同情的告诉陈同德,你也不要做太好的打算,这都是走形式,结果他们早就给你定出来了,我们没有权利,都是上面给你定的。

2009年7月31日,泊头市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同梅有期徒刑5年。当年10月14日,沧州法院维持原判。

为了解最新进展情况,记者联系了政府相关部门。

沧县政法委办公室:对于这件事情不像媒体上所说的,对政府的负面报导我觉得不对。太具体的我不了解不便回答。

张官屯乡政府办公室:她们经常扰乱政府办公秩序,所以判了,家属到县里上告过,再具体的我不清楚了。

银子旺村村民:陈同梅多次上访,也遭到关押,吃了不少苦,她们母子那时住在有残疾的弟弟陈同德家。

陈同德表示,对政府的这种流氓行为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他就希望媒体能给予这件事情曝光,给姐姐讨个公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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