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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为卡债族请命 质疑台司法院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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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日电)“面对债务联盟”今天赴监察院陈情指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施行将届2年,但消债最大阻碍竟然是在法院及法官,法院认可更生条件严苛、清算案件审查缓慢,司法院涉失职。

面对债务联盟成员上午在监察院前上演行动剧,讽剌银行表面上对卡债族伸出援手,却以严苛条件压榨卡债族,等到卡债族向法院声请更生,却又被法院冷血地踢开,卡债族走投无路下只能走上绝路。他们呼吁监院及监察院长王建煊关切数十万卡债族及其家庭,并调查司法院是否失职。

律师林永颂指出,根据法律扶助基金会委托远见杂志所做民调,与银行协商成功的债务人中,仅32%的债务人有能力还款,46.6%的债务人表示勉强能够还款,21.3%表示已无法按时还款。

另外,林永颂指出,与银行协商成功者,每月平均仅剩新台币1.16万元可供生活支出,光是以单身户计算,这样的生活条件已濒临中低收入户状况,若是有小孩的债务家庭,生活处境更难想像。

林永颂说,与银行协商不成功的债务人,向法院声请更生和清算过程,面临许多严苛困境。

面对债务联盟召集人林峰正表示,检视施行近2年的消债条例,法院审理更生或清算案件时间拖很长,有近8成的审理时间超过6个月。另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的更生案件中,不到2成获得法院同意,更生比例极低。

林永颂表示,即使民众获得更生认可,还款金额也往往超过真正所能负荷。法院没有遵循消债条例当初的立法意旨,迅速处理债清案件、脱离人民情感,法院成为“驳回法院”,违背“司法为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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