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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分裂国家法五周年 本土社团挞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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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2005年3月14日,中共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引起台湾朝野舆论挞伐。,中部本土社团11日发出声明表示,值“反分裂国家法”五周年前夕,再次谴责中国蛮横无理的法律,更谴责台湾心存侥幸的政治人物与商业代表,呼吁台湾与中国一边一国,这是绝无模糊空间的最高国家利益。

抢救台湾行动联盟执行长林恒立表示,中共文攻利用反国家分裂法威胁台湾,武吓用千余枚飞弹对准台湾。五年前的马英九号召国民党县市长举行记者会,表达“维持现状、中共不武、台湾不独”。二年前中国国民党举行大会,蓝营与多位党籍县市长、立委齐聚,共同反对反分裂法。

马英九当时提出五点坚持,坚决反对“反分裂国家法”及其他一切伤害台湾人民感情的作为、坚决捍卫中华民国主权、台湾的尊严与主体性、坚决主张台湾的前途必须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坚决执行“不统、不独、不武”的政策,维持两岸现状、共求和平发展、坚决推动两岸和平共荣的双赢政策,让台湾的经济实力重新活跃于世界舞台。

他说,现在马政府不顾台湾人民的反对,执意要与中国签订ECFA,先经济、后政治、军事,逐渐达到“统一”的目标。完全忘记当初反对中国“反分裂国家法”所表明的“台湾未来前途与发展必须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

所以我们坚决主张“台湾中国,一边一国”, 同时基于中国主权不及于台湾,我们不接受中国所制订的“反分裂国家法”。不承认中国政府所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对台湾公民具有正当效力。

台湾教授协会副会长廖宜恩提到继续使用中华民国名称将带来危机,他说,在国际上,“中华民国政府”已被“中华民国共和国政府”继承了,在台湾若是继续维持中华民国体制,等于让中共可以用继承“中华民国政府”的方式,并吞台湾更具有正当性。

他举国际法大师James Crawford的说法,如果继续使用中华民国或中国的名称,只会更强化中国拥有领土主权的默认,因为中华民国或中国所象征的延续性,将使台湾无法挣脱自1947年以来的内战状态,无法成为主张独立的国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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