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银连动债缺失 台金管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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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韵璇台北18日电)金管会今天表示,日盛国际商银办理受托“平价奢华”连动债有缺失,将限制办理部分信托业务3个月,3个月内日盛银不可以受托投资结构型商品,也不可以开办新种信托商品。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除了对连动债和解率太低的银行开罚,因单档连动债业务有缺失而受罚者,日盛银是继中信银后的第二件。

金管会表示,日盛国际商业银行受托于民国96年10月间募集投资“平价奢华”连动债业务,总销售额新台币12.28亿元。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日盛国际商银没有即时将资产价格相关的重大讯息向客户报告,说明风险,让客户采取较有利的决策,也没有积极向发行机构美林证券 (Merrill Lynch S.A.)争取有利客户的方案,并重估风险等级和客户适合度,违反银行法。

不过她指出,虽然日盛银行销售这档连动债有业务缺失,但是考量日盛银积极寻求解决,这档连动债和解率已达96.76%,斟酌考量后,处以限制办理部分信托业务3个月的处分。

她表示,3个月内日盛商银将不能对自然人受托投资结构型商品,也不能开办新种信托商品和申请分行兼营信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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