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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后 丙等公务员比率增九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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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久莹/台北报导〕台湾公务员考绩丙等为那桩?根据铨叙部非正式的统计,在所有丙等的公务员职务中,就属警察因为犯案事证明确,一直名列公务员吃丙第一名,就类型来分,则以请长假的公务员是丙等的不二人选。此外,公务员保训会透露,早期,还有公务员因为地方派系恩怨或与主管支持不同候选人吃丙,陆续向保训会提申诉。

目前吃丙比率不到○.三%

依照民国七十七年到九十七年公务人员考绩铨审结果,廿年来共九千八百六十六人被考列丙等,平均一年约四百九十三人,比率不到○.三%。依试院规划方案明定至少三%,等于修法后考绩丙等比率将增加九倍。

至于历年来丙等相关申诉案件则有七百五十余件,但真正申诉成功的比率微乎其微,不到五%,保训会分析,即便申诉成功了,由于理由多是行政上的瑕疵,案子一旦又回到原单位重新评核,多数公务员还是拿丙。

保训会副主委李嵩贤指出,除了具体事证触犯法律吃丙,被考列丙等的事项还包括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赌博、出入不适当的声色场所、上班摸鱼做与公务无关的事等。

官员分析,其中又以警察系统最特别,在所有公务人员中警察记功、叙奖最多,但记过、拿丙等也是第一,过去还有地方县警局因为出了状况,同时有逾百位员警拿丙等的案例。

李嵩贤分析,这几年来公务员考绩申诉成功的案例,多半是公务机关行政上的疏失,而非公务员在表现上平反成功,这也显示了公务体系,对于打考绩的游戏规则相当混乱,其中,又以“考绩委员会组织不合法”的比例最高,如限制委员投票权、考绩委员人数不足额、委员不具资格、限制票选委员的条件、考绩未层层评核而由一人定生死等。

申诉成功比率不到5%

至于去年底于政院及试院试办的丙等考绩新制,则陆续有拿到丙等的公务员向保训会鸣不平。一位基层公务员A小姐就委屈地说,自己负责公文收发,很难看到绩效,但自认为踏踏实实做好份内的事,不明白为何拿到丙等。

另一位打电话询问救济方法的B先生 ,则是因为延长病假,逾半年没上班,同样也被打丙等。铨叙部则强调,考绩法修正案中已修改,未来请长假的公务员将不再纳入考绩评比,往后将不会再出现请长假被拿来垫底吃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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