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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绩改革理想与现实 台试院费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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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8日电)总统马英九力挺考绩法修法,这项牵动公务人员权益的改革势在必行;但如何兼顾理想与现实,并符合马总统提出的合法合宪要求,以降低公务员的忧虑,将是考试院的严峻挑战。

铨叙部日前公布考绩法修正草案,除了丙等比例不得低于3%,还规定若累积 3次丙等,公务员就得办理资遣或依规定退休,对公务体系产生很大冲击。

铨叙部虽一再灭火,并举行说明会听取意见,考试院也一再强调会防范考绩成为整肃异己的工具。但部分公务员担忧未减,害怕新进、资浅、没关系、没后台的人先“吃丙”,甚至助长组织内的阿谀奉承,甚或恶化关说、黑函等情形,影响行政中立,打击公务人员士气。

此外,部分政府机关首长也担心修法,会引起公务体系与推动修法部会机关的对立。加上公务员投书不断,网路上还发起1人1信的抗议行动,让府院重视这项问题。

刚处理完健保改革的马总统,隔天立即邀集考试院长关中、行政院长吴敦义、立法院长王金平等高层商谈此事,显见对考绩法改革的重视。

尽管有部分公务员反弹,马总统仍表态支持考绩法改革,但希望考试院要对可能副作用提出解决办法,让受影响的人充分了解,并要具体回应外界质疑。

铨叙部坚持丙等订比例,以展现改革决心。但这项修法,确实引起不少反对声浪,国民党籍立委、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吕学樟就建议,应把原本“丙等不得低于3%”的部分,改订上下限,例如1%到3%。

公务员长期被外界认为是“铁饭碗”,缺乏淘汰机制的结果,确实衍生不少流弊。正如马总统所说,“得罪人,丢选票,也要改革。”考绩法等制度确实需要改革。

不过,考绩改革目的初衷,是希望让公务人员实际表现,客观地呈现在考绩结果上,达到奖优汰劣目的,维持政府竞争力、活化公务机关。考试院如何兼顾理想与现实,落实合法、合宪的要求,不要让原本立意良善的改革,还没成功,反而先激化对立,在在都是考试院的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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