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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保会推动 业者送瓦斯到府 须带磅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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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嘉琪、曾韦祯、李宜儒/台北报导〕现行叫桶装瓦斯,常发生钢瓶标重不足、残气费用不退及灌装量不足等情况,大花冤枉钱,消保会则要求瓦斯行业者要携带磅秤“精算”,按实际灌装量计价,同时推动装设“瓦斯计量器”,让民众知道瓦斯用量。

灌量不足 监院要查

对桶装瓦斯价差过大、传出偷斤减两等情况,监察院昨推派监委程仁宏、杨美铃进行调查。程仁宏指出,使用桶装瓦斯者多属经济弱势民众,其价格虽属市场机制,但主管机关是否对此乱象没有实质作为,监院决定要查。

23%瓦斯筒 不合格

消保会抽查全台三百三十九家瓦斯行、二千六百四十三桶瓦斯,不足量有六百一十六桶,不合格率占二成三;另抽查全台一百一十一家分装场、一千七百三十九桶瓦斯,不足量占一成一。

全台共有一千四百万支桶装瓦斯钢瓶在外趴趴走;消保官张英美表示,若业者一桶少装○.五公斤瓦斯,以每公斤四十元计算,每换一桶就A民众廿元。部分业者也会利用钢瓶重量“偷”瓦斯,钢瓶标重若少于实际重量,出场后灌入瓦斯相对较少。

张英美举例,民众叫一桶廿公斤重瓦斯,要付出八百元,但若瓦斯行送来重量只有十九.五公斤,填装量不足○.五公斤的新钢瓶(七百八十元 ),若扣除原旧钢瓶仍有二.四公斤的残气瓦斯费用(九十六元 ),实际为六百八十四元,这一来一往的重量差别,就A了民众一百一十六元。

张英美点名,北县土城市北半球瓦斯行抽查十二桶,平均瓦斯灌装量每桶不足○.五到○.八公斤;北部瓦斯分装场四桶不足量○.四到○.九公斤;合上兴瓦斯行抽验十五支里有十二支不合格,不足重从○.二八到○.五四公斤。屏东内埔煤气行五桶不足量从○.七到○.九公斤之间。

张英美说,希望业者主动带着磅秤测量民众新旧桶,实收新桶费用并退还残气金额,减少争议。

消保会已请经济部督促地方政府就桶装瓦斯重量不足部分,依消保法规定,对重量不足之分装场及瓦斯行依法查处;情形严重者移送地检署侦办,并可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一百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消保会吁装计量器

消保会指出,现只有南部少数业者提供“瓦斯计量器”给民众,希望经济部能强制要求瓦斯工会普遍使用瓦斯计量器,另要求经济部在定型化契约中明定瓦斯残气退费,让业者依循。

经济部能源局表示,已规划液态石油气定型化契约草案,至于残气退费问题,将持续与厂商宣导,携带磅秤为民众测量新旧瓦斯钢瓶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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