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挨枪三审翻供 被害人变被告

人气: 6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5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台北报导〕男子周明95年间在台北县林口麦当劳内,遭陈姓角头持枪催讨债务,开枪击中脚部受伤,陈姓角头一审、二审被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各判刑8年与6年,上诉最高法院审理时,周明突翻供表示“看错人”,当场被害人变被告,法官依伪证罪判刑8月。

51岁周明在95年4月案发当天,陪林姓友人到林口麦当劳与陈姓角头谈判债务偿还事宜,遭陈姓角头持枪射击,伤及腿部,警方在现场查扣5个弹壳,打伤腿的部分周明并未提告,事后陈姓角头被依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一审判刑8年、二审改判6年,陈姓角头不服,上诉最高法院。

遭到枪伤的周明,在最高法院审理时,突然翻供,声称是自己看错人,持枪的不是陈姓角头,还自承一审、二审做不实陈述,被检方签分伪证罪起诉,昨天再被板桥地院判刑8月。

历次审理中,包括麦当劳的服务生、店内其他客人都指证,开枪的确实是陈姓角头,唯独陈姓角头提出五股农会汇款单据反驳,称自己当天人在农会、不在场。

周明一、二审也都指证是陈姓角头开枪无误,却在陈姓角头上诉三审时改口,且对陈姓角头有利,证词可信度,令法官存疑,全案还在审理中。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