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或强迫网络公司保留用户上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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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思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联邦政府正在考虑强迫互联网供应商如Telstra和Optus等保存其用户的上网记录。

根据技术网站ZDNet提供的消息,被要求保留的内容可能包括网络浏览历史记录、电子邮件等,时间将长达几年之久。目前的规定是如果网络供应商需要记录用户的上网浏览历史,则需先获得许可证。

澳洲律法部表示,正在考虑采取类似于欧洲在马德里火车爆炸事件后启用的数据保存方案。2006年,欧盟一致通过一个数据保存方案,强制电话和网络公司保留用户的通信记录,2年后才可销毁。

据了解,在该方案下,被保存的数据只有通话或者上网的日期和时间,而具体内容则不会被留存。

然而,行业消息人士告诉ZDNet,澳洲政府正在考虑的方案将会远远超过这个范围,保存的记录可能包括记录用户访问的每一个网站。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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