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劳动派遣立法 林由敏:保障派遣劳工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湾台北报导)劳动弹性化时代来临,企业聘雇派遣劳工现象越来越普遍,据统计台湾派遣劳工共计51万人,占整体就业人口比率将近5%。对此,中华人事主管协会执行长林由敏表示,劳基法纳入劳动派遣之后,未来不仅企业聘雇派遣劳工更有法令规范,派遣劳工就业权更有保障。

林由敏观察指出,近年来,派遣劳工成为企业调度人力及因应产业淡旺季的重要人力配置管道,不过也因派遣人力的普遍应用,出现部分问题如:派遣劳工的工作状态不稳定,甚至派遣企业没有帮上班族投保劳健保、提缴退休金等状况,使得派遣劳工处于次等劳工的处境。

未来劳动派遣顺利立法之后,不仅要派企业以及派遣公司有明确的法令规范,派遣劳工也可因为法令明文保障,雇用关系更加明确,工作状况稳定,同时也能享有一般劳工的劳健保以及劳工退休金的提缴,工作及劳动权益更有保障。

且他也强调,未来派遣公司不得和员工签订定期契约,也就是派遣期限一到,员工就必须离职,造成雇用关系不稳定,在新法上路后,派遣公司必须常态性的聘雇派遣劳工,也就是即使派遣公司与要派企业签约时间届满,派遣劳工仍由派遣公司雇用,继续分派到下一个要派企业工作。

新闻小字典:劳委会明定的劳基法派遣专章初稿,初步规定,六大类行业不得使用派遣劳工,包括医疗人员、保全人员、航空人员、航海(船员、游艇驾驶、动力小船驾驶及助手)、大众运输行车及驾驶人员、采矿人员等六大类事业,至于目前使用派遣人力较多的制造业,则不在派遣专章的负面表列范围之内。

当中除明定派遣范围,同时规范企业聘雇派遣劳工的比率,派遣比率不可超过受雇员工的3%,如果经过劳资会议同意可以放宽到5%,如果经过工会同意,就可放宽到20%。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