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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民遭毒贩栽赃 110个无期徒刑 更一审无罪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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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高雄一名调查局线民谢姓男子因为毒品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法官采一罪一罚,一口气判他110个无期徒刑,刷新司法史上最长刑度,后来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更一审大逆转,判他无罪,也因检察官放弃上诉而定谳。对谢某而言,这个审判,从无止尽的110个无期徒刑到无罪自由身,真的好像洗三温暖!

*卖一级毒品110次 一罪一罚*

检方指控,谢某从96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止,接受男子宋荣源每天打电话,以1000元至3000元不等价格购买一小包海洛因,双方共交货107次。同年11、12月间,谢又贩卖海洛因给陈耀星3次,每次一小包1000元。

隔年1月25日晚上,警方获报前往高雄市左营区埤北里停车场埋伏查获,并经谢同意,搜索其自小客车,起出9包海洛因共20公克;谢某落网隔天,宋荣源仍拨打行动电话购毒,警方将他诱出逮捕,宋供出谢某多次贩毒给他。

*栽赃录音带 证实确遭诬陷*

谢某应讯时否认贩毒,并说他曾向调查局检举林秀文贩毒集团,被林秀文发现后,不仅遭殴打,其手下宋荣源、陈耀星更栽赃他贩毒。谢某并说,他配合警方诱捕宋,宋怀恨在心报复。

谢某又说,扣案毒品是另名男子吴志坚嫁祸放在他车内,当时他曾打电话给吴某质问“为什么要将毒品放在我的车子…”对谈内容均有电话录音。

全案移审法院,高雄地院调查谢某贩毒上百次,但犯罪行为持续、时间接近,应仅成立一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审的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却有不同法律见解,认定犯意各别,行为各异,改为一罪一罚,并根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贩卖第一级毒品,最轻本刑为无期徒刑,因此判决谢某110个无期徒刑。

谢不服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更一审合议庭法官判决大翻案,指谢某提出吴志坚承认栽赃的录音带,经声纹鉴定符合采信谢某说词,因而认为吴涉嫌诬告,另案函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调查局线民 检方放弃上诉*

合议庭指出,宋、陈2人对购毒经过,证词多次更改,前后矛盾,并调阅两造通联纪录,也与2人证词完全不符。且宋落网时,林秀文曾前往警局探视、给予5000元,证明2人交情匪浅;林并因毒品罪,遭处无期徒刑确定,宋、陈也有毒品前科,认定谢罪证不足。

院方指出,谢某的确为调查局线民,其怀疑林秀文等因被检举而报复,但尚无证据证明林等有诬陷犯行。

为何杠上贩毒集团/亡父是调查员 点燃他正义之心

〔自由时报记者方志贤/高县报导〕调查局谢姓线民疑遭毒犯栽赃被判重刑,更一审大逆转改判无罪,也是泥塑师傅的谢某感谢法官明察秋毫,还他清白,发心雕塑观音菩萨及包公雕像捐给寺庙,并把福报回向给法官。

*发心雕神像捐给寺庙 福报回向更一审法官*

谢姓线民说,他父亲生前是名调查员,年轻时很向往父亲的工作,一度想报考调查局,但只有国中学历无法如愿,偶然机会发现贩毒集团,向调查局检举,未料被对方发现,恶意栽赃,害他被判重刑。

入狱期间,万念俱灰,生不如死,他几度想不开欲轻生,后来信仰宗教,才有活下来的信心,加上遇到好的法官,明察秋毫,查明事实。

谢某说,更一审法官为查明真相,调阅通联纪录,仔细比对,才发现贩毒集团指控他贩毒的地点、时间及人事,与通联纪录完全不符,因而拆穿对方栽赃的诡计,还他清白。

谢某说,法官的菩萨心肠及主持正义,像是观音菩萨及古代的包公,他国中毕业曾拜师学泥塑,学得雕塑的技艺,因此发愿雕塑观音菩萨及包公像,再捐给寺庙,把这些福报回向给这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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