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青山电厂复建案 居民行政败诉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6日电)台电“大甲溪发电厂青山分厂”前年获环保署有条件通过复建计划的环评,但附近居民与环保团体认为复建计划恐重创当地环境,提起行政诉讼,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败诉。

诉愿书指出,位于大甲溪流域的青山电厂因九二一地震重创停止发电,台电在民国95年底向环保署提复建计划环评,环保署经过 3次专案小组审查,并召开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在民国 97年9月间有条件通过青山电厂复建。

环保署当初提出的条件包括,台电应加强复育邻近崩塌地、订定对环境冲击最小的施工计划、研订大甲溪流域生态保育计划、施工前依照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及审查结论订定施工环境保护计划,并将计划送环保署审查等。

不过,大甲溪下游居民及当地环保团体认为,青山电厂发电量不符经济效益,复建计划将对当地环境不利,且环保署的条件笼统模糊、明确性不足,未具体说明相关条件的法令依据。

另外,居民及当地环保团体认为,环评大会也没有评估复建是否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环保署有条件通过青山电厂复建的处分违法,提起诉愿。

诉愿书表示,环保署诉愿审议委员会指出,环评结论是依照环境影响评估法相关规定办理,并经环评委员的专业判断,办理环评过程也没有违反正当程序。

诉愿审查委员会并认为,居民虽提出97年后丰大桥断裂等案例,但无法证明与青山电厂有条件复建有因果关系,因而将诉愿驳回。

居民与环保团体不服,提出行政诉讼,但今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仍可上诉。

对此,前环评委员、同时也是当地居民的詹顺贵受访表示,复建计划争议最大的部分,在于台电除复建青山电厂,还要在当地建造 5.6公里的连外隧道。

他质疑当地地质经九二一地震冲击后已不稳,计划恐重创当地环境,因而将提起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