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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能源若涨1成 家户年多付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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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30日电)台湾经济研究院研究五所副所长陈诗豪今天指出,台湾家庭燃料及电力支出约占家庭消费支出2.2%,若能源价格调涨10%,估计平均每户每年能源支出将增加新台币1488元。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为了解人民是否赞成“逐步调高能源价格及电价,来支应成本较高的再生能源发电,减少温室气体对地球暖化及气候变迁的影响”议题,今天举办“100年下半年度环保共识会议”,邀请公民参与讨论。陈诗豪在主讲“国际燃料价格变动对我国电价及产业之影响”时,做上述表示。

陈诗豪说,现阶段台湾电力市场结构主要由台电开发、生产、输配及销售,另有8家民营发电业及自用发电设备(含汽电共生系统及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组成。

他指出,台湾每年人均消费额以通讯费最高,电费次之,水费最低,从电费支出在人均消费支出所占比例发现,历年比例低且稳定,显见电费支出未形成重大负担。

以2008年为例,台湾人均能源使用量和人均用电量,皆低于美、加和澳洲,陈诗豪说,“人均能源使用量及用电量越低,代表能源使用效率越高”。

台湾平均电价与韩国相当,而低于其他亚洲邻近国家;台湾汽油价格均较韩国、日本、新加坡等邻近国家低,因为台湾能源的定价模式,偏向“经济发展型”,与欧盟环境永续型不同。

陈诗豪说明,瑞典、英、法、德、义等国采行的“环境永续型”能源价格政策,包含环境税赋与能源税费,是兼顾节约能源与环境效果的高能源价格政策。台湾的“经济发展型”价格最低,兼顾物价稳定及产业竞争力,但未来仍应参考国际发展趋势,分阶段纳入环境税赋及能源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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