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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法官另告发凯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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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31日电)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力霸案,发现王又曾、王令麟父子与凯雷集团负责人唐子明谋议,让凯雷抢下东森媒体经营权,并贱售亚太固网Cable Modem业务,认定唐涉背信罪,函送检方侦办。

法院指出,王令麟为使凯雷集团能顺利入主东森媒体公司,将东森媒体股权高价交割给凯雷集团。王又曾、王令麟父子与凯雷集团负责人唐子明共同谋议,贱售亚太固网公司所有Cable Modem业务。

合议庭指出,王令麟以每股20元向小股东收购东森媒体股权,民国95年初,股价涨到29.5元。之后王令麟为以每股32.4元,让凯雷集团抢下东森媒体公司经营权,凯雷将每股增加的成本转嫁给亚太公司。

另外,王又曾利用东丰国际等6家公司,向外贩售亚太固网股条,总计募得75亿多元,但投资人缴纳股款后,不是取得亚太股条,而是取得东丰国际等6家公司的股条,再用亚太投资力霸集团子企业,以交叉持股方式掏空亚太。

法官认定,王又曾与东丰国际公司负责人王令一等人,共同向外贩售亚太固网股条,“偷天换日,拿别人的钱当股本”,涉犯证券交易法;另唐子明“瞒天过海,拿别人的钱当聘金”,涉犯背信罪,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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