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摄影机进入美国法庭(一)

人气 30
标签:

【大纪元12月1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 亚微华盛顿报导)

在美国,大多数州法庭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庭审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相比之下,联邦法庭的步伐缓慢得多。下面,我们就来回顾摄影机进入州法庭拍摄的历史过程以及州和联邦法院在这方面的差距。

*新闻媒体有报导案件的权利*

有关法庭摄影机的争议在美国由来已久,几经反复。早在1930年代,布鲁诺.豪普特曼因为被指控绑架和谋杀一名不到2岁的男孩儿被送上法庭。当时,有上百名新闻记者、摄影师和社会名流蜂拥而至进行报导和观望,使整个庭审充斥了“马戏团”的气氛。豪普特曼最后被处以死刑。

因此,“美国律师协会”1937年在其“职业和司法道德准则”里建议限制电视摄影机、图片摄影机、广播录音设备进入法庭拍摄审讯过程。除德克萨斯和科罗拉多外,所有州都采纳了这个建议。与此同时,美国国会也通过了“联邦刑事程序条例”,禁止对联邦刑事案件进行任何拍摄或广播。

*联邦最高法院前后作出不同判决*

1965年,德州商人埃斯蒂斯在审判庭被判犯有诈骗罪。电视广播均对这个案子进行了高调公开报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埃斯蒂斯诉德克萨斯州一案(Estes v. Texas)中推翻了对埃斯蒂斯的有罪判决。判决指出,媒体报导的方式剥夺了埃斯蒂斯本应享有的正当法律程序和公正审讯的权利。这个判决实际上宣判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违反宪法。

但是,1981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尚德勒诉佛罗里达州(Chandler v. Florida)一案中重新审议了法庭摄影机的问题。两名被判犯有盗窃罪的犯人指称,不经他们的同意就对审讯进行电视报导剥夺了他们的正当法律程序。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说,各州有权决定对刑事审讯进行广播和图片摄影。判决为摄影机最终进入州法庭铺平了道路。

*州法庭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
The Brett Law Firm, P.A. 佛罗里达州律师德里克‧布莱特

佛罗里达州律师德里克.布莱特(Derek B. Brett)指出,新闻媒体进入法庭报导庭审的权利最早可以追溯到美国建国之初。过去70多年来,随着电影和电视技术相继出现,要求新闻媒体进入州,乃至联邦法庭拍摄庭审的呼声越来越大,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使在州法庭拍摄庭审成为可能。

布莱特说:“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新闻机构有权进入州法庭拍摄民事和刑事诉讼程序。只要新闻机构不阻碍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人们总是可以看到它们在那里。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州法庭的审判室旁边都附带了特别新闻室。记者们可以在那里观看、倾听和报导案子的审讯过程。但是,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不能对审讯构成妨碍和干扰。”
University of Minnesota明尼苏达大学教授简‧柯特利

据明尼苏达大学新闻伦理与法学教授简.柯特利(Jane Kirtley)介绍,迄今为止,美国所有50个州至少在书面上都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庭审过程,无论是在审判庭,还是在上诉庭,情况都是如此。

柯特利说:“在包括佛罗里达在内的一些州,记者携带摄影机进入法庭是理所当然的权利,换句话说,除非反对的理由非常充分,否则不能阻止摄影机进入法庭。在另外一些州,案件的有关各方,例如原告、被告、证人或律师,假如有一方反对把摄影机带入法庭,法官就有权不让摄影机进入法庭。因此,虽然各州书面上都给予这个权利,但是,实际上,在州一级,这个权利并不总是存在的。”

*州法庭对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的规定*
Mike Ritter麻萨诸塞律师丹尼尔‧温斯洛

原麻萨诸塞州州长罗姆尼的前首席法律顾问丹尼尔.温斯洛(Dan Winslow)律师以他所在的麻萨诸塞州为例介绍了该州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的规定。

温斯洛说:“根据有关道德规定,法官必须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当然,他可以控制摄影机摆放的地点、数量和音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把摄影机排除在法庭之外。本州法律还禁止展示陪审员的面孔以及显示未成年孩子,在很多案件中还禁止播放性攻击受害人的画面。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在大多数类型的案件中,麻萨诸塞州都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而且实行很长一段时间了。”
the Iowa Supreme Court爱奥华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克‧卡迪

据爱奥华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克.卡迪(Mark Cady)介绍,爱奥华州最高法院1979年首次允许摄影机进入州审判庭进行拍摄,几年前又开始把该州所有案件以及口头辩论传输到网上供人们收听。卡迪法官表示,最初,他们对这个作法也有些担忧,但是,多年的经验表明这些担忧是徒劳的。

卡迪说:“本州法庭的运作已经对摄影机全部开放了,我们几乎察觉不到摄影机在那里了。事实上,在爱奥华州最高法院的法庭里,摄影机被放置在很不显露和隐秘的位置,不仅公众注意不到它们,就连法官自己也忘记它们在那里。因此,这是一个非常正面的经历,它使公众可以看到法官实际断案和庭审的过程。我认为,越让人们多接触这些,他们对我们的司法程序就越了解,越尊重。”

*联邦法庭进展相对缓慢*

明尼苏达大学新闻伦理与法学教授柯特利表示,在联邦法院,情况大不相同。据她介绍,1980年代,一些联邦地区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曾经尝试允许摄影机进入民事诉讼法庭拍摄,而且效果令人非常满意。但是,辛普森一案的审讯推延了联邦法院在这方面的推进。尽管辛普森一案的审讯是在州法院,但是,摄影机铺天盖地的报导使很多人认为让摄影机进入法庭不是一件好事情。

之后,有关机构决定未来将不允许摄影机进入联邦地区法院拍摄。但是,联邦上诉法院可以自行决定该如何做。柯特利教授表示,目前,只有位于加州和纽约州的两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而且已实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由于缺乏很强的新闻性,而且不像审判庭庭审那样具有戏剧性,因此,案件被报导的很少。

最近,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又开始一个新的尝试,允许在事先选定的一些联邦法院让摄影机对民事诉讼的庭审进行拍摄。虽然在何时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上仍有一些限制规定,但是,这个举措已经被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向前迈进了一步,一向不允许摄影机进入法庭拍摄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也面临同样的挑战。下次节目,我们要介绍联邦最高法院在这方面的新动态。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电视摄影机进入美国法庭(第二部分)
华盛顿故居埋藏樱桃 250年后仍保存完好
金山湾区FASCA举办新生培训成果展
金冠奖得主陈英琴谈“新台湾食品”创业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