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执法机关去年违法截听个案增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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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综合报道)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发表周年报告,指去年有27宗违法截听个案,较2009年上升4倍多。有7宗违规截听或监察个案,部分违规监听个案处分过轻。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胡国兴表示,因无权听取秘密监察的录音内容,难以决定执法机构违法截听的理据是否足够,亦难以进一步调查或惩处,阻吓力因而较低。

现时执法机关在小组法官授权下,可以进行窃听及秘密监察。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表示,2010年的授权中,法庭批准了近1,500个截听授权,容许警务处丶廉政公署丶海关及入境处截听目标人士的电话内容。当中有27宗违规个案,较2009年的5宗上升4倍多。

他指,有7宗违规或异常事件报告,包括1名无被授权的初级主管,越过上级,擅自截听律师及目标人物的51项通话,对话长达22分钟。但有关的执法机关称他无恶意,劝戒了事。专员认为刑罚过轻,但部门的回复,已作处分,不可以“罚完再罚”,最后不了了之。

另外,亦有个案,执法人员未完全听取所有录音,就向上级汇报完成任务。另一宗个案则是某部门授权监察目标人物时,错误监察其他人。当专员调查时,部门调查员、助理首长等都忘记发生违规的日期,情况令人怀疑。亦有部门秘密监察来电者,但不肯定对方是否目标人物,也不肯定是否录下内容。

无权查阅 影响调查工作

专员表示,因无权查阅有关窃听及秘密监察行动记录,影响调查工作。专员指,曾向保安局建议,扩大专员可以听取截听内容的权力,方令调查更有效。但建议已历时两年半,仍未获得保安局接纳。

保安局回应指担忧侵犯私隐,须再研究。但就不反对专员查核相关部门的截听监察记录,表示要先征询律政司意见。当局正进行咨询,尽快决定是否修改法例,赋予专员有关权力,承诺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建议。

胡国兴就反驳,被截听的人已无私隐可言,而专员亦有保密守则,确保不会流出截听内容,他不接受当局的说法。多名议员亦质疑保安局处理不当,保安事物委员会主席涂谨申表示:“拖了两年半,无办法令一个法定专员全面去检讨违规个案,局长要问责,而保安局长亦是变相包庇,一些违规人员不能够被发现。”

涂谨申建议,可否由更高级人员协助复检,胡国兴就指,必须由法官授权才可执行。公民党议员汤家骅表示,现时专员无法确实执法机关的说法真伪,担忧整个监督制度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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