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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误上网争议 台监委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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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8日电)智慧型手机热门,但手机上网费率的消费争议也时有所闻。监察院今天提出调查报告,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速谋对策并要求电信业者加强消费者申诉服务品质,以降低民怨。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程仁宏、李炳南调查报告指出,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通传会)资料,近3年来通传会接获63件民众投诉指手机误上网仍收费,总金额为新台币20万余元,平均每件争议金额3175元,每年申诉案件数量及总金额都呈现倍数成长。

调查报告表示,通传会鉴于行动电话上网服务衍生的消费争议日益增加,99年2月发函所有电信业者,要求行动电话上网服务资费方案要订出“费用上限”,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亚太电信订定的上网费用上限为4000元,威宝电信上限订为5000元,通传会都迳予备查。

调查报告认为,电信业者订定的上限金额,都比近3年争议金额平均值3175元为高,对消费者帮助有限,而且业者订定上网费用上限后,仍有消费者手机误上网,争议金额高达3万9899元。监察院呼吁,通传会尽速谋求对策,并要求电信业者加强消费者申诉服务品质,以降低民怨。

调查报告指出,通传会要求电信业者多项措施,包括门市揭露资讯给顾客参考、行动上网服务提供至少3天试用等,不过,监察院调查此案时,走访电信门市,却发现各业者对于行动上网3天免费试用服务,宣传不足,消费者也不知道有这样的权益,通传会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派员查核,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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