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金颖清、张均懋台北12日电)标检局抽检发现,用于室内装修的板材类木制品,20件中有 3件的甲醛释出量超标10至18倍。标检局表示,若吸入甲醛会伤害肺功能、使皮肤过敏,且甲醛被列为疑似致癌物。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抽样检验市售的板材类木制品,依国家标准对普通合板 (9件)、单板层积材 (5件)、复合木质地板 (5件)、装修用集成材 (1件)进行甲醛释出量检测,20件商品中有3件超标,最大值和平均值分别超标10和18倍;另有2件未标示原产地和制造商地址,2件疑似仅登记、未报验便上架贩售。
标准检验局副局长黄来和表示,板材类木制品中含胶合剂,会释出甲醛,人体吸入后会减弱肺功能、造成皮肤过敏,国际癌症研究署 (IARC)将甲醛列为疑似致癌物。
黄来和说,消费者选购板材类木制品时,应注意是否贴有“商品安全标章”,及甲醛释出量符号F1、F2、F3(数字越小代表甲醛释出量越少),检视厂商名称、地址、商标、制造日期和批号等。
黄来和建议,民众若要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完成应保持通风,并等通风一段时间后再入住。
黄来和指出,甲醛释出量超标和标示不清楚的商品,已依商品检验法通知业者限期回收或改善,若仍违规,将处新台币10万至100万元罚锾。
至于2件疑似未报验的商品,标检局正在调查中,若查证属实,依商品检验法将可处新台币20万至2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