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卫生法草案出台 或被“精神病”前奏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莲报导)目前,中共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的禁止被“精神病”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有评论人士及律师表示质疑,认为这是“应对国际国内舆论及反抗”,从现实中看“出台的只是一个幌子”好比《拆迁法》出台后强拆更疯狂,只是个前奏。

精神卫生法(草案)遭质疑

《京华时报》作者傅达林发表评论说,如果制定良好的法律却得不到善意的执行,好经也会让坏和尚念歪,纸面上的权利难以送至公民的手中。执法能否有效约束膨胀的权力之手,能否切实秉承人权保障理念,是根治“被精神病”的关键环节。

草案中规定:“评估结果表示患者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患者或监护人可依法办理出院手续”;“精神障碍的诊断不得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为依据。”

有人质疑道:如何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公正?在现实“被精神病”的案例中,又有谁可能傻到以“精神健康状况以外的原因”当做依据?怎么防止一些人偷梁换柱?

中国著名关注被“精神病”专家律师黄雪涛向媒体表示,在非自愿住院医疗措施的适用条件方面,实体标准中表述的“扰乱公共秩序的危险”有漏洞。

他说,“公共秩序”这个定义非常广泛和模糊,像诬告领导算不算扰乱秩序,是不是被强行收治?把公共秩序写在上面,其实给这样一些强行收治提供合法性。

还有评论说,不难看出,所有旨在防止“被精神病”的立法设计,面临共同的困境:在“有病推定”的前提下,如果本人不能自主决定,到底谁能代表“患者”的意志?谁能确保针对“患者”的决定合乎正义?立法如果缺乏细密性,就容易被曲解和利用。

精神鉴定专家惊人论调:法律与现实 是有距离的

李向阳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前年我专门到郴州采访过,其中有9个被关到精神病院的访民,他们都受到了精神和身体的严重迫害。”

他指出,这种精神迫害在中国已经是泛滥成灾,不足为奇了。在这种情况下当局为了进一步向老百姓实施精神迫害,所以他们又出台这样的政策,以应对国际国内舆论及反抗。

他说:“我相信,他们是不会放弃对访民及一些维权工作者的迫害的。中共向来是用谎言和暴力来进行苟延残喘的统治。他们在国际国内的舆论之下,又在撒弥天大谎,邪恶的东西他们不会良心发现的。”

他认为,这个立法也许是一个精神迫害高潮的到来。比如在2000年左右向农民强制行政征收的时候,为了防止任意向广大农民强制夺取的时候,下了很多文件减轻农民负担都不起作用。各地的强拆在法律法规出台以后,不但没有禁止而且更疯狂了。“出台的只是一个幌子。”

北京律师童国平先生说,精神病认定治疗这个领域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它也涉及到人权方面。实际上中国已经有了很多的法律。宪法就是要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但是具体到执行的时候,它就会被权利抑制。

“这就涉及到在宪法和法律被践踏的时候,怎么样去追究践踏法律和宪法人的责任问题。”他认为,如果不能追究这些法律执行人的责任,法律的公正、公平就是空谈,制定再多法律也没有用。

黄雪涛律师在博客写道:今天与精神鉴定专家交谈,听到一句惊悚的论调:法律与现实,是有距离的,认识不到这点,穷追不舍,就是偏执型精神病的典型症状(徐武正是因被鉴定为患有此病而被收押治疗)。 好啊,好个专业腔调啊。很好,祝贺我吧,我也是精神病。

相关新闻
辽宁教师课堂揭腐败 劳教一年后送精神病院
金光鸿律师遭精神病酷刑  部分失忆
男子状告单位被关精神病院4年 逃出又被掳走
李晓阳:下一个“被精神病”的,会是谁?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