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低风险僭建物暂缓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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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黄静荣综合报道】针对新界村屋僭建物,发展局提出新管制方案,优先清拆有即时危险和高风险的僭建物,包括楼高4层或以上的村屋。至于风险较低的僭建物,业主只要向屋宇署登记,就可以暂缓清拆。有立法会议员批评当局推出新界村屋僭建物登记制度,做法犹如半特赦,斥政府处理僭建态度软化。

发展局昨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建议分阶段处理新界村屋僭建物,最先处理高风险、有即时危险或新建的僭建物,包括所有楼高4层或以上的村屋,无论是丁屋或旧契屋都算高风险,会积极取缔;覆盖超过一半天台的搭建物,及一些由违例建筑物再伸延出来的僭建物,同样要最先清拆。

不过,其它的僭建物,包括以金属板或玻璃搭建的围封式露台、覆盖面积不超过一半的天台搭建物,以及钢材或铝质建造,但没围封的天台构筑物,业主只要向当局登记,可暂缓取缔。而一些小型设施包括冷气支架、外置窗花和天台园艺棚架等,发展局建议不再当僭建。

登记时,业主要向屋宇署提交僭建物照片、建成日期和相关描述,并委任合资格人士定期检查。为禁止业主赶尾班车僭建,发展局会订出某指定日期前建好的僭建物才可以登记,当局会以空中照片辨识僭建物何时兴建,没有登记的一律当新僭建物即时执法。新方案将在本月28日交发展事务委员会讨论。

议员质疑半特赦新界僭建

对于规管新界僭建物的新指引,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李永达批评局方立场软化,违反局方就市区及新界僭建物一视同仁的原则。他说,市区并无任何登记制度,暂缓清拆安排,形容局方做法犹如半特赦,对此感到失望。他又说,如果新界居民对居住的房屋是否僭建,与局方有不同看法,应提出诉讼,按法律办事。

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则表示,建议对违例较轻的新界僭建物,采取先登记制度,并非半特赦或合法化,而是按缓急先后处理,并让屋宇署掌握情况。她说,由于当局对新界的僭建物无详尽资料库,采用自愿登记,比用大量资源去巡查有效。她又否认今次方案是一刀切及仓卒行事,称已与乡议局达到相当程度共识。

有关新指引指需要即时清拆4层或以上的村屋,本身是乡议局副主席的立法会议员张学明则说,希望政府先厘清契约才执法。有乡委昨日称,下周二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举行期间,仍会动员乡村代表2千人到立会抗议,表达对发展局方案的不满。

近半㓥房清拆令未被遵从

另外,上星期马头围道唐楼发生致命三级火,造成4死19伤,令市区“㓥房”违例建筑问题备受关注。更有报道指深水埗有旧楼业主将㓥房再一㓥为六出租,俗称“棺材房”,居住环境极其恶劣。

林郑月娥表示,当局将进一步把㓥房工程纳入规管,包括加厚单位地台及加间隔墙。她表示,过去3年发出73个清拆令,有一半还未执行,当中有28宗涉及阻塞走火通道。她又指当局计划每年巡查1,300个㓥房单位,但有议员质疑巡查速度太慢。

对于“棺材房”问题,民政事务局表示,根据床位寓所条例,任何处有12个以上的床位出租,需领有牌照才能经营,当局知悉有关报道后,牌照事务处曾进行过3次调查,其中一次成功进入处所,但多数房间已上锁,可见的床位不足12个,未搜查到足够证据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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