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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非法雇逃逸外劳 最重处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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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北市劳工局发现,常有外籍劳工假借学生、外籍配偶身份求职,近日在台北火车站周边,发现一家业者违法聘雇越南逃逸外劳;呼吁雇主们若聘雇逃逸外劳,最重可处新台币75万元罚锾,如果5年内再违反,最重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20万元以下罚金。

北市劳工局10日表示,有店家违法聘雇一名外劳,从事帮客人夹菜的工作,由于该便当业者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7条第1款规定“聘雇未经许可、许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请聘雇之外国人”,又因业者在5年内违反规定2次,第1次已处分新台币15万元,第2次则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台北市劳工局长陈业鑫说,外国人的雇用,目前是采限业限量,而且需要申请许可政策,因为常有外国人自称是学生或是外籍配偶找工作,因此提醒雇主,应先查看是否有移民署居留证、劳委会核发的工作证,以保障劳雇双方权益。

他建议,为防止前来应征之外籍人士提供伪造证件,雇主应确认证件是否为“正本”,并确实为该本人所有,学生证部分则可向各学校查询 ,若发现照片差异很大或有任何疑义时,可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职业训练局http://www.evta.gov.tw查询 ,千万不要怕麻烦,以免一时不察雇用到非法外劳而遭受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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