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未理女员工申诉 违性平法被罚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8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24日电)北市劳工局今天说,有设计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间,同事多次告知应穿着主管偏好的裙装及高跟鞋,她向公司反映后未获续聘。公司未积极处理且未订性骚防治办法,遭罚新台币30万。

台北市政府劳工局就业安全科长黄爱真表示,这家室内设计公司已成立30年,员工数约140人,今年2月21日新进1名女性设计助理;她到职后不久,女同事就多次告知应穿着公司男性负责人偏好的“裙装、高跟鞋”,否则试用期满恐不聘用。

这名女员工因常需跑工地而不愿配合,且因感到不舒服,在5月中向公司反映,但公司并未积极处理,人事主管则认为她太敏感;试用期满后,她未获续聘,在5月20日离职。

黄爱真表示,劳工局介入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并未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1项,开罚10万元;另外,公司接获员工申诉后,并未积极处理,认为是“小事”,未尽雇主职责介入纠正及辅助,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2项,开罚20万元。

劳工局长陈业鑫表示,目前很多企业都有要求女性员工着裙装,显现对女性员工的刻板印象,严格说来已构成职场性别歧视。

评论